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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恒济镇加强新《准则》和《条例》学习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新起点,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1月1日已正式施行。《准则》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

    2016年1月13日下午,恒济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新《准则》、《条例》,这是新年来恒济镇第二次组织集中学习,党委书记唐飞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80条到第104条的具体条文,随后大家谈了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心得体会,唐书记逐一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继续加强《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组织开展好学习,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知纪、畏纪、守纪。增强各级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二是以《准则》和《条例》为依据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干部考核等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把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的各个方面,形成廉洁自律与自身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局面。三是要以《准则》和《条例》作为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作为在乡镇基层工作的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刻要以敬畏心对待纪律和规矩,以责任心对待工作,以进取心追求事业,做一名明纪律、知禁令、守规矩的党员干部,用实际行动,为恒济的改革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