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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盐城设立“两个责任”问责“曝光台”

不牵“牛鼻子”就要“挨鞭子”

盐城设立“两个责任”问责“曝光台”



   本报讯 “去年9月,滨湖兽医站负责人王松喜因虚报村居防疫员名单骗取上级防疫补助金问题,被盐都区纪委查处。我作为街道分管领导,存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对此,我诚恳接受组织的批评教育。”3月1日,江苏省盐城电视台《盐城新闻》播出的第二期“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栏节目,曝光了盐都区滨湖街道副主任包龙成等3家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这是包龙成在电视镜头面前谈教训。

   据了解,“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专栏节目由盐城市委“点题”,盐城市纪委与盐城电视台联合推出。栏目于今年2月29日播出第一期,目前已曝光了6个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盐城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6名履责不力的单位领导均涉及市纪委近期已通报过的10起典型问题。“我们的目的就是在全市通报后,再让当事人在电视镜头面前‘红红脸、出出汗’,进一步释放‘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

   谈及盐城市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各方面工作,市委书记朱克江表示:“落实主体责任不能空对空,必须动真碰硬。全市各级党组织在紧紧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的同时,更要扬起问责这个‘鞭子’。”

   近年来,盐城市坚持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龙头工程”来抓,牵住“牛鼻子”,不断健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问责追究。

   坚持明责、明纪在前。盐城市制定了《关于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规定》,明确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11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丰富责任内涵,明晰责任内容;在全省率先出台《县镇村三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县级党委9项责任内容、镇级党委9项责任内容、村级党组织8项责任内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责任链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后,盐城市既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组织集中学习、开展“明高线、知底线”党内法规知识测试;又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落实“两个责任”和两项党内法规等内容为重点,举办县处级干部廉洁从政专题培训班。

   盐城市委坚持既“挂帅”又“出征”,喊响“向我看齐”,把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过去的一年,市委常委会先后1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及时听取各县(市、区)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逐一点评、明确要求,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盐城市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将监督责任紧紧抓在手里。协助市委制定出台《盐城市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的9种情形、追究纪委监督责任的8种情形和追究领导干部领导责任的8种情形;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关于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和《盐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的办法(试行)》;组织市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围绕“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组织部分地方、市直单位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开展网络在线访谈,推动形成党委和纪委同发力、市县联动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据悉,去年盐城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33名科级干部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