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卫计委“四个常态化”落实“两个责任”
今年以来,大丰区卫计委紧紧围绕“明责、定责、履责、问责”四个关键,以“四个常态化”为抓手,一手抓谋划部署、一手抓督查落实,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责任落实常态化。年初,该委结合卫计系统实际,制定《2016年卫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工作要点,指导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并在年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作为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责任考核常态化。采取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考核。在内容上以大丰区纪委《关于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为标尺,聚焦“主体责任”,加大分值比重。同时出台落实“两个责任”责任追究办法,将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并且与领导干部个人考核评价挂钩,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一律实施责任倒查。
三是监督检查常态化。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制发了《大丰卫计系统作风考评办法》和《关于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的有关要求的通知》,坚持定期不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检查,做到问题早发现,苗头早制止。建立巡查制度,制定出台巡查工作办法,对巡查事项、巡查方式、结果运用进行了规范和明确,并且将落实“主体责任”纳入巡查内容。今年上半年拟对2家下属单位开展巡查工作。坚持每月例会制,把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汇报,来检查,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廉政建设就跟进到哪里,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同频共振,督促系统干部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做到零违规、零违纪。
四是监督问责常态化。主体责任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必须要有严格而刚性的责任追究制度。为此,该委党委高度重视以责任追究督促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对全系统各单位自上而下,分类逐级开展廉政约谈,对于责任制落实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常规性约谈”,对于因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或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实行“警示性约谈”。强化“一案双查”,严格按照党纪有关规定,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姑息手软等行为,既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执纪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