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资金还车债 还清车债再套取 碧江一社区7名干部集体违纪被查处
去年9月,碧江区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漾头社区干部从镇政府申请到河道清理款10万元而河道未清理干净等问题。区纪委立即对此展开调查,该社区7名干部集体违纪问题就此浮出水面。
据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2月,漾头社区“两委”集体商议决定买辆汽车用于办公。由于社区集体账户没钱,于是商定以社区“两委”名义,用党支部书记刘洪龙的名字打借条,向社区干部段桃香借款7万元,每月支付利息2000元,等政府有项目拨款时再归还。3月,漾头社区用这笔借来的钱买了车。
为偿还买车欠下的债务,一出套取政府有关项目资金后还债、还债后再套取资金的连环违纪“大戏”就此上演。
“实际上这几个项目并没有实施,只是以项目名义把钱套取出来,以还借款。”在接受组织调查时,刘洪龙坦白。
去年5月初,正值汛期。为偿还债务,漾头社区“两委”集体商议以维修辖区4个居民组的公路沟渠(即群众举报中提到的清理河道)为由,向镇政府申请抗洪救灾资金。之后,社区居委会主任向以喜、副主任刘元新、社区党员干部段桃香和郑秀群等人集体编造了项目工程资金使用方案、施工图片、验收报告等资料,以此套取到10万元。
该社区从套取到的资金中拿出7.25万元,偿还了所借购车款及利息,剩余的2.75万元用于防洪堤建设。
世间没有不透风的墙。去年5月底,漾头镇政府得知该社区用抗洪救灾资金买车的消息后,要求该社区立即归还资金。无奈之下,漾头社区“两委”商议决定,以社区的名义从郑秀群、刘洪龙、向以喜手中分别借款5万元、2万元、3万元,归还到社区集体账户。
社区债务再次出现。
不久后,郑秀群的家里人到社区催债,说修房子急着用钱。怎么办?漾头社区“两委”故技重施,再次召开会议,商定以已经完工的黄家寨防洪堤工程为名编造资料,将退还到社区集体账户上的10万元抗洪救灾资金套出,用于还债。
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还发现该社区在2014、2015两年间,通过在维修社区办公楼项目中虚增开支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3.78万元,并把其中的2.79万元用于违规给社区干部发放福利。
今年3月,碧江区纪委对漾头社区“两委”干部集体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刘洪龙被撤销党内职务,向以喜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按程序罢免职务,党支部副书记尚友、居委会副主任刘元新以及郑秀群、段桃香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社区居委会副主任谢子华(非党员)被按照有关规定通报批评。办公用车及7人违规领取的福利全部被收缴。
漾头镇纪委还启动问责程序,对区财政局漾头镇分局副局长张俐等3名负有监管责任的镇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民生资金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不得任何人肆意挥霍,谁动了就得动谁。领导干部必须负责任,不管事就得被追究责任。”碧江区漾头镇一名领导干部表示,要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杨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