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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之晚矣,落马贪官的人生四悲警醒谁?


   近日,与负责纪律审查的一朋友聊天,他说以他二十多年的办案经历,总结出了一个规律,那就是几乎所有的落马贪官都难逃人生的四重悲剧——身名之损,家庭之衰,人伦之辈,自由之殇。这朋友谈得兴起,对落马贪官的人生四悲进行了详细阐述,中间甚至还穿插了一些例子。
   首先是身名之损。在中国千百年来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下,权力就意味着地位。尤其是在刻意的包装之下,一些贪官在上级、同事、下级和群众中的口碑都非常好。这个口碑表现在各个方面:佳绩的入镜率、上报率高得令众人咂舌,荣誉证书一摞摞堆得老高、荣誉匾额满目生辉,上下左右无不对其交口称赞。乃至于当他们东窗事发之时,不明真相的人们甚至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而一旦真相大白,这些贪官必然会身败名裂。如曾以铁腕著称的原云南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仇和。
   其次是家庭之衰。在“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我国,但凡有人出将入相状元及第,都必然被视为光宗耀祖的大事。而做官之人必然成为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的“主心骨”。这个家庭或者这个家族就会依托此人快速崛起,成为所谓的豪门世家。当然,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一旦此人落马,那么,整个家庭及家族都会分崩离析,快速衰落。如曾经不可一世的周氏家族。
   再次是人伦之悲。对年迈的父母来说,原本身居高位、引以为荣的子女一朝沦为阶下囚,这种打击可想而知。如,四川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郑道访的老母,从电视上看到儿子被定罪受贿千万后当场气绝身亡,其岳母之后也服毒自杀。对子女来说,父母曾是自己的骄傲,而落马之后,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会受到很大影响。如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案发后,他的女儿就因为他而失去了正常的工作。对配偶来说,等待的时间太煎熬,太漫长,感情未必经得起时间和现实的考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或许就是最真实残酷的写照。
   最后是自由之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诗人们赞扬着歌颂着羡慕着渴盼着这样的自由,对落马贪官来说,自由就是奢望。他们只能在牢狱里抬头仰望四角的天空,在对父母离世无法送上最后一程,子女结婚不能亲自到场的悔恨与愧疚中度过漫长岁月。用时间为自己曾经不讲原则,不守底线的行为埋单,为自己内心的贪婪和侥幸还债。自由?那真的是一种奢侈,离他们太遥远。
   听了朋友的论述,笔者不由陷入沉思。“眼前有余忘缩手,身后无路想回头。”对于这些落马的贪官,我们在唏嘘感叹之余,却也希望他们的事例能够给其他党员干部以警醒,要时刻牢记理想信念,对权力保持敬畏,慎独慎友,洁身自好,远离腐败,毕竟“自由平安,家庭美满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否则,必将“前腐后继”,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