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万元买70万元卖,“公家账”咋让人看不懂
1400万元回购的废旧设备,转手70万元拍卖,“商家”还认为很合理。这消息你信吗?可别不信!
5月22日媒体报道,湖北武汉市武昌区整治长江沿线,决定对13个非法码头、9个砂场、4个渣土场进行全部取缔和清理。据说是按照“依法行政、有情操作”原则,区政府对9个民营非法砂场的资产共补偿了1200万元。然后,由于9个民营非法砂场老板的趸船无法迁移,区政府又与他们协商,由政府出资1400万元回购。日前,区政府对回购的19艘趸船和7个浮吊进行拍卖,结果只卖出70万元。
这一买一卖之间,其间差价近20倍,1300多万元没了。面对媒体和公众质疑,当地政府回应:1400万元回购价是评估公司根据趸船折旧情况给出的,还没有按程序经过审计部门审计,所谓1300万元差价并不属实;对这些趸船进行处理,是为了江滩整治,任务时间很紧迫,临近汛期废旧趸船对长江沿岸和大堤有威胁,又没有专人看管,所以要赶紧拍卖;废旧趸船无法航行,利用价值不大,现在钢铁价格大跌,赶不上白菜价,只能低价成交。
然而这回应有三个显而易见的漏洞。一是如果1400万还在按程序审计,并未实际付出,也就是与民营非法采砂场老板还没成交,那区政府怎么有权低价拍卖别人的东西?这样做合法吗?二是如果取缔的是非法采砂场,那就应让他们连人带物一并搬走,给补偿已是过于“有情”,连废旧设备也得政府高价回购,有这样的道理和法律依据吗?三是如果说废旧趸船在汛期对长江大堤有威胁,这些“死船”已非法存在多年,为什么现在才清理?
还有必要往深层次追问:这些民营非法采砂场为何能在长江大堤旁存在多年没人管?非法砂场老板都是些什么人?他们与政府部门是什么关系?要知道,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在长江大堤旁非法开砂场,那可不是什么人都有胆量干的。现在虽说是上面有令要整治清理,但区政府竟对违法者如此慷慨大方,居然肯出高价回购废旧设备,要让人们不怀疑其中藏有猫腻,进而提出质疑,很难。至少是“有情操作”有余,“依法行政”不足。
或许当地政府也有不得已的苦衷。据说这次长江沿岸整治,是国家环保部门挂牌督办的违法案件,市政府也进行了点名施压、销号督办,区政府可能是采取了“花钱买稳定”的策略,宁肯当“冤大头”来完成任务“冲刺”。但是1400多万元购入、70万元卖出,这样的“花钱买稳定”,实在是太离谱。即使是政府有钱可以任性,又怎么向纳税人交待?政府行政,第一位的原则是“依法”。有时候是要讲究点“有情操作”,但这“有情”,不能是只对非法经营者单方面的“有情”,还得让成千上万的纳税人与守法者感到合乎情理。不然,这“有情”就变成了令人生疑的“有情况”。
因此,如果当地政府真把“依法行政”放在第一位,首先就要搞清楚,民营非法砂场多年违法经营无人查处,当地民众痛感长江美景都被连绵起伏、30多米高的砂堆所遮挡,显然是政府部门失职,甚至隐藏腐败。现在依法取缔,就应理直气壮,该清的清,该罚的罚,查出有内外勾连、腐败渎职的还要依法惩处,以儆效尤。否则只是锯箭疗伤,难保督办过后,非法采砂场“死灰复燃”。违法者会自恃反正有前例可循,风声紧了,还可以与政府讨价还价,废铁卖出高端价,稳赚不赔。其次,如果确实有必要进行补偿、回购,也要于法有据,并将其公之于众,按程序论证、审议,不能来个“内部协商”,私下评估,否则就会产生新的腐败,评估价变成“腐败价”,“公家账”变成“糊涂账”,最终惹来民议沸腾、民怨累积。
最重要的是,上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在部署和强调完成任务指标的同时,更应重视和监督下级政府是否在依法行政的情况下进行。不能容忍和纵容下级政府为了限期完成指标或以完成上级任务为借口,恣意妄为。否则,一味满足于追求进度、完成指标,不管是否合法,人治代替法治,虽然按上级意愿“高效率”完成了某项具体任务,却破坏了民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信任基础,剜肉补疮,弊大于利,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