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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家加油卡为私车加油 毕节一社区书记副书记同受处分


“用私车为单位办公事,怎么还被处分了呢?”近日,贵州省毕节市市西街道办事处翠西社区党总支书记王胜、副书记王贵全因私车公养被处理的消息在当地引起了议论。

事情真相如何?笔者采访了负责查办此案的市西街道纪工委负责人,详细了解了其中缘由。

2015年11月,贵州省委巡视组入驻七星关区期间收到一封群众举报信,反映该区市西街道翠西社区党总支书记王胜私卖集体土地,个人收受好处费。巡视组将相关线索转到七星关区纪委,市西片区纪工委负责查办此案件。

经过调查组认真走访核实,发现该举报内容不属实。然而,在调取翠西社区相关财务资料时,调查组却发现了一条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隐形“四风”问题线索——私车公养。

调查发现,2013年1月,翠西社区考虑王胜和王贵全在办理公务时有使用车辆的需求,便开会决定给二人办理公务加油卡。2013年至2015年期间,该社区使用集体资金为王胜的加油卡充值6万元,为王贵全的加油卡充值9万元。然而,在此期间,两人却打起“擦边球”,使用该加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油。

调查中,两人认识到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上交违纪款共计15万元。

“王胜和王贵全使用私车办公事有客观原因。然而,当单位将公款打在加油卡上任他们自行支配后,在私心面前,他们忘记了纪律规矩,用公款为私车加油买单,公私不分。”该区纪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私分明是党纪条规的明确规定,如此“擦边球”打不得。王胜、王贵全最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谢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