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采风为名行公款旅游之实 襄阳市文联5名干部被查处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组织召开联系单位联席会议,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市文联公款旅游问题受到广泛关注。
据了解,该市纪委去年曾多次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襄阳市文联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多次公款旅游”。该市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
“本以为是一起较为简单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只需要调取相关财务账目便可核实清楚。”调查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调查组调阅了市文联2014年的财务账目,却没有发现景区门票报销的痕迹;找相关人员座谈,他们也均表示虽然经常因公出差,但从未借机公款旅游,单位也没有报销过任何景区门票等费用。调查顿时陷入困境。
调查组再次对近千份财务凭证进行梳理排查,终于在一张差旅费报销凭证中,发现了“蹊跷”——到江西省婺源县出差的差旅费报销单中,却包含安徽路段的高速路通行发票,存在绕道旅游嫌疑。随后,调查组补充调阅市文联下属14家协会的账目,并询问了相关负责人。最终查明,2014年3月21日,襄阳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卓道成应邀带领市文联机关干部以及襄阳市美协相关人员等一行8人,到婺源县沱川参加“襄阳市美术家协会写生基地”牌匾悬挂仪式。仪式结束后,一行人转道去了沱川乡查平坦景区、安徽宏村景区、江西婺源江岭景区。之后,市文联只报销了公务车辆通行费用。其余餐饮、住宿以及景区门票费用,则由市美协入账报销。
调查期间,相关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不从主观方面查找“四风”根源,反而辩称“文联作为文艺家联系服务单位,主要职责就是经常组织文艺家采风,到景区特别是到风景名胜区采风,是文联的本职工作”,把“采风”当做公款旅游的“护身符”。
在这种错误思想和侥幸心理的误导下,襄阳市文联还组织全市文艺家和创作骨干分两批到五台山、云冈石窟、平遥古城、嘉峪关、月牙泉等景区采风,14名干部职工也分别“搭车”参与。
最终,卓道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问责。
(襄纪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