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书记"仇和被诉 大搞"拆建修"称"以人治推动法治"
仇和(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6月3日电(见习记者 安伟光)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共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涉嫌受贿案依法提起公诉。
中共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仇和利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中共昆明市委书记、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云南省委原副书记仇和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任性书记”
据报道,历任江苏省宿迁市委书记、江苏省副省长、云南省昆明市委书记、云南省委副书记的仇和,曾荣获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杰出人物和中国改革开放30年社会人物等多项殊荣,但在他的为官路上,争议始终不曾停歇。一意孤行,大肆“拆建修”,使“春城”变“拆城”;给“全民招商”定指标,完不成的要接受降级撤职等处理……这一系列作为,给仇和赢来了“任性书记”的“雅号”。
比如,仇和在新任江苏省沭阳县委书记时,面对脏乱环境,勒令全县5000多名机关干部充当“清洁工”。仅凭其个人意志,全县5000多名机关干部放下日常管理事务,投身环境整治工程,被人争议其“不抓工,不抓商,只抓四面光”。
仇和爱搞野蛮拆迁,并借此迅速赢得政声人望,他声称“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发展才是硬道理”,在其20多年的仕途中,“拆建修”成为其政绩工程的重要手段。他甚至为整改市容而强迫拆除居民防盗笼,强令公务员不带头就“回家”。
仇和曾带着政府官员和开发商到泰国考察,在一个寺庙,仇和准备拜佛时,一旁的开发商们送上了大把美元,仇和接过之后,对左右的随行人员说“我这不是贪污,我这是为昆明人民祈福”,用开发商提供的美元“捐了功德”。
“碾压”式的执政方法留下了寻租空间,仇和的“人治”色彩愈发浓烈,仇和曾说,自己的目标是“以人治推动法治”。
背后神秘商人
仇和落马后,其背后的“神秘富商”也浮出水面。刘卫高在仇和主政的宿迁跑马圈地,当地人将他称为“刘半城”,寓意在宿迁这个新兴地级市中,有一半的城建工程都是由他完成的。随着2007年仇和调任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刘卫高的个人财富也在进入昆明后激增,截至2012年12月,其名下公司的总资产超过531亿元。
仇和落马后,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杨维骏为当年“仇和新政”的争议下了新的结论,“以人治推动法治,实际上就是人治,以不民主推动民主,实际上就是不民主”。
仇和简历:
仇和,男,1957年1月生,汉族,江苏滨海人。1977年8月入党,1982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78.03-1982.01 南京农学院植物保护学系植物保护专业学习
1982.01-1984.11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植保所科研人员、院团委书记(1984.05副处级)
1984.11-1986.04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工会副主席、党办副主任、院办副主任(其间:1985.01-1985.08省委整党办派驻淮阴市委任整党联络员;1985.09-1986.01在省委党校学习)
1986.04-1990.09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植保所副所长、党支部书记兼院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其间:1988.06-1990.08下派任丰县科技副县长)
1990.09-1992.12 江苏省科委计划处、农村处副处长
1992.12-1996.07 江苏省科委农村科技处处长(其间:1995.04-1995.12江苏省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培训)
1996.07-1996.09 江苏省宿迁市筹建领导小组成员
1996.09-1996.12 江苏省宿迁市副市长
1996.12-2000.12 江苏省宿迁市委常委、副市长、沭阳县委书记
2000.12-2001.08 江苏省宿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
2001.08-2002.01 江苏省宿迁市委书记
2002.01-2006.01 江苏省宿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01-2007.12 江苏省副省长
2007.12-2011.11 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
2011.11-2011.12 云南省委副书记,昆明市委书记
2011.12 云南省委副书记
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2015.3.18 中组部证实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免职。
2015.3.20 昆明人大决定罢免仇和省人大代表职务。(据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