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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纪委:层层推进,让“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基层党组织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毛细血管’,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更需要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今年以来,盐城市大丰区纪委针对近年来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居高不下的现象,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支部工作,将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将监督延伸到最末端,构建立体式、全覆盖的责任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着力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纪律意识。

试点示范,让“两个责任”全面扩散

   4月18日,区委专门召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汇报会,对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随后,区纪委顺势而为,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到支部工作,以小海镇南团居委会党总支和教育局实验小学党支部为试点,于4月30日和5月14日在两个试点单位分别召开14个镇(区)和40个区直单位现场推进会,通过观摩现场、经验介绍、集中部署等措施,要求各镇(区)将“两个责任”落实到村(居)和七站八所、各区直单位落实到下属单位和中层热点岗位。

知责明责,让各级一把手“知田善种”

   在“两个责任”传递到支部的推进过程中,为保证责任落实到底、职责细化到人、任务明确到岗,区纪委着力推行“一二三四”工作体系。即突出“一把手”,各镇(区)、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该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检查;落实“双报告”,各党支部向上级党委、各纪检委员向上级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排查整改,形成上下联动的局面;强化“三问责”,当支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时,启动问责程序,一问上级党委和纪委责任、二问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责任、三问分管挂钩领导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四到位”,各党支部在各党委(党组)的领导下,迅速做到人员到位、设施到位、制度到位、职责到位,明确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和纪检委员监督职责,为落实责任营造基础环境。

轮回督查,让监督检查成为常态

   5月份以来,区纪委按照痕迹管理的要求,对各镇(区)、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两轮督查,对存在的人员不到位、制度不完善、职责不明晰、公示不及时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14个镇(区)417个党支部(总支)全部配备了纪检委员,40个区直单位明确了458名纪检委员,其中教育局在机关和全市学校72个支部全部设立了纪检组,明确了216名纪检组工作人员。督促各镇各单位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共组织党支部廉政教育152次,强化责任意识,组织纪检委员业务培训49次,提升了监督能力,真正做到让监督检查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