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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狼案,官方新闻中的细节你get到了吗?



在“八一”建军节前夕,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郭伯雄案有了进一步的消息。

2016年7月25日,军事法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郭伯雄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上将军衔。

军事法院负责人就案件审理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负责人是这么说的:

2016年5月3日,军事法院对军事检察院指控郭伯雄涉嫌受贿案立案。案件审理中,军事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确保案件裁判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鉴于案件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军事秘密,依法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对于案情方面,负责人这样披露:

军事法院经审理认为,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或者调整,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郭伯雄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真诚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全部追缴。综合评判全案事实情节,依法对郭伯雄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剥夺上将军衔。

宣判后,郭伯雄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对军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郭伯雄案其他人员,军事法院将严格依法进行审理,公正作出裁判。

让我们再来看上一个时间节点。

今年4月5日,新华社报道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当时,军事检察机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军事检察院依法对郭伯雄立案侦查并先后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逮捕强制措施,侦查期间,严格依法对郭伯雄进行讯问,每一份讯问笔录都经其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那么,军事检察院是在什么时候对郭伯雄案立案侦查的呢?是在他被开除党籍的去年7月30日,也是建军节前夕。

那天,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郭伯雄组织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严重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当时的官方通报是这么写的:

2015年4月9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郭伯雄进行组织调查。经查,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方面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