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费”“好处费”收了百多万 海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主任获刑5年
本报讯(李轩甫/通讯员吴淑骁)海南省海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吴其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取“好处费”共计140万元。经海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海口市中级法院对吴其军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今年50岁的吴其军先后担任琼山市十字路镇镇长、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镇委书记、琼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等职务。
1999年至2000年,某农业公司承建琼山市原十字路镇办公楼及住宿楼、干部住宅楼等项目。为在项目工程款拨付及征地拆迁中得到吴其军的帮助,该公司的王某先后两次送给吴其军共4万元。
2007年,吴其军任琼山区云龙镇镇委书记时解决了开发商张某在云龙水库附近征地等历史遗留问题。2009年,琼山区政府组织成立工作组负责解决张某在三门坡镇的土地征地问题,时任琼山区政府副区长的吴其军带领工作组负责青苗补偿等工作。为感谢吴其军,张某送给吴其军5万元。2013年,吴其军将钱退还张某。
2008年1月至10月期间,吴某以海南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公司的名义分别承建了几所学校教学楼项目。为尽快拿到工程款,2009年5月至2011年初,吴某多次将共计90万元送给吴其军。吴其军将钱用于日常消费及房子装修,后吴其军退还其中的5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吴其军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40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吴其军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主动退还或上缴部分赃款,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