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须向基层延伸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今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体现了中央对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重视。我们党执政的政治根基和力量支撑在基层,必须认真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以换届为契机,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基层正风反腐力度,努力构建基层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
牵住“牛鼻子”,狠抓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是关键。从近年来信访举报、执纪审查和基层巡察的情况看,不少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存在意识和效力层层递减、跑冒滴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党的领导弱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领导核心作用不强,影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必须层层传导压力,使基层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要完善基层党组织的管党治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形成以县委为龙头、乡镇党委为关键、村党支部为基础的“三级联动”党建工作格局。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报告、检查、考核、反馈、追究机制,延伸责任链条,形成闭合回路,督促基层党组织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
强化导向意识,重点在解决基层突出问题上取得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坚持把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贯穿始终。基层党建各项工作都要奔着问题去解决,向着实效去努力。首先,要突出问题导向,要看到一些地方和单位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必须高擎“苍蝇拍”,使出“打虎劲”,驰而不息加大正风反腐力度,坚决查处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要突出效果导向。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聚焦管党治党的重点问题和征地拆迁、村级留用地等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微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督促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让群众看到实效,有更多获得感。
实践“四种形态”,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以党章为遵循、以纪律为尺子,从严监督管理好基层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特别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着眼将来、向前看的思维,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完善教育提醒、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等机制,对基层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形成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的浓厚氛围。当前,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分层分类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基层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区分党员干部问题性质,在全面从严中体现对党员的关心爱护和对干事创业的支持。
加强队伍建设,为基层监督执纪提供有力保证。基层监督执纪工作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应有之义,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切实加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区县纪检机关要巩固深化“三转”成果,按照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干部,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确保把力量和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一线。县级纪委派驻机构要在派出机关领导下,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抓好履职细则的执行,完善发现、处置、报告机制,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当好监督的“探头”,有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围绕聚焦主业主责,专职专用、任务饱和,在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中充分发挥作用。当前,要抓住换届契机,在坚持党管干部和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原则下,突出大格局选人、“一池水走活”,扩大基层纪检干部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完善队伍结构,激发队伍活力。同时,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内部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纪检干部队伍,为推进基层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陈擎苍 作者系浙江省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