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四种形态”体现“全面”和“从严”的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的具体化,很好地体现了“全面”和“从严”的要求。
一是体现了“全面”的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靠什么管全党?凭什么治全党?靠的是严明的纪律,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实践“四种形态”,要求各级党组织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要求各级纪委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盯住绝大多数党员,而不仅仅是少数腐败分子,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同时,“四种形态”以党纪党规为尺子,全面地概括了党员干部犯错违纪的种种情形,划出了党员干部警醒自律、接受监督的防线和处置错误的方式方法,对于教育大多数、管住大多数、保护大多数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体现了“从严”的要求。落实“四种形态”突出了党纪党规,突出了“从严”。“党纪严于国法”是从严管党治党的需要。国家法律是社会中每个人都必须接受的行为准则,是底线要求。党规党纪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对党员的刚性约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各项纪律概括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党员干部提供了有力武器。“从严”,不仅是要处理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还包括注重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对犯有不同错误党员干部的处理和挽救;不仅是日常要严格要求,还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宽严相济、罚责相当;不仅是要“正歪树”,还要“治病树”,坚决“拔烂树”。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把思维惯性从“盯违法”转移到“盯违纪”,执纪必严,违纪必纠,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的信号。
实践“四种形态”,就是使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就是以党的纪律为尺子,覆盖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就是要求执纪必严、监督必严、追责必严。每一种形态都是从严治党的利器,都诠释了“严是爱、纵是害”的道理。
(孙志勇 作者系中央纪委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