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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市纪委通报5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日前,聊城市纪委对5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高唐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哲俊公车私用问题。高唐县纪委给予王哲俊党内警告处分。

聊城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驾驶员姜长振私驾公车发生交通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市纪委责成聊城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解除与姜长振的劳动合同,免去市环保局车队队长张乃斌的队长职务。张峰作为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给予张峰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地税局征收分局管理三科驾驶员江章峰公车私用问题。临清市纪委责令临清市地税局对江章峰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征收分局管理三科科长赵伟进行诫勉谈话。

莘县第四人民医院党支部原书记、原院长蒋俊昌违规处置医院救护车辆问题。莘县纪委给予蒋俊昌党内警告处分。

茌平县公安局狱侦中队科员杨录村违规抵押单位公务用车问题。茌平县监察局给予杨录村行政记大过处分,茌平县纪委对县公安局狱侦中队中队长谢可旺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