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一居委会书记 虚报耕地100亩骗取粮补6万多

扬子晚报网8月15日讯(通讯员 殷芹 丁亚平 记者 范木晓子)近日,盐城市阜宁县法院第六审判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阜宁县纪委组织的100余名村居干部,全程旁听了阜宁县东沟镇某居委会党总支书记顾某某等涉嫌贪污一案的庭审,亲身感受了一次零距离的反腐倡廉法纪教育,实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顾某某任阜宁县东沟镇某居委会党总支书记期间,与该居委会主任马某某、经管员苏某某,在协助东沟镇政府审核、调整硕集居委会粮食直补土地面积及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过程中,采用虚报直补耕地面积100亩空挂在他人名下的方法,冒领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合计人民币625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顾某某、马某某、苏某某应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一系列庭审程序后,审判长宣布此案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旁听的村干部感触颇深,大家一致认为旁听庭审是一次“现身说法”,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近年来,阜宁县法院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教育作用,每年均选取较为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与县纪委共同搭建反腐倡廉新平台,把职务犯罪庭审建设成为反腐倡廉教育重要课堂,不断增强全县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