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肃南9月18日电(通讯员 李登国 薛峰)9月14日,酒钢集团西沟矿矿长刘某等二人被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方经审查认为:矿长刘某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技术科测量工邵某对外包施工工程,未尽到现场安全监查、看护职责,造成“8.16”重大火灾事故,致9名施工人员死亡,3名救援人员死亡。二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至此酒钢集团西沟矿“8.16”重大火灾事故,已有11名相关责任人被该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