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特别报道

正风反腐这五年(2011-2016):用好“四种形态”,强化执纪审查

正风反腐这五年(2011-2016)之三

 

用好“四种形态”,强化执纪审查

 

●立案6657件,查处县处级干部案件71件、乡科级干部案件525件,百万元以上案件295件。

●发放信访函询通知96份,谈话函询党员干部357人。

●轻处分1702人、重处分925人,轻处分占比64.8%。

 

执纪审查工作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提出,彰显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理念,为强化执纪审查工作开辟了新路径。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执纪审查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全市执纪审查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严查重处,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市纪委重点查处了王晓明、郭荣、李兴国、吴立新、武炳光、潘宏培、秦志水等一批有影响的严重违纪案件,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657件,立案数连续多年居全省前列,去年共立案1922件,比上年增长69.5%,总量、增幅均列全省第3。其中,共立案审查县处级干部71件、乡科级干部525件,百万元以上案件295件,通过查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1亿元,收缴涉案金额6615万元,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抓早抓小,彰显执纪特色。积极转变理念思路,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把工作重点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探索建立纪检监察信访提醒告诫等制度,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市共发放信访函询通知96份,谈话函询党员干部357人,通过调查核实先后为61名市管干部及时澄清问题;对问题较重的,依纪依规作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轻处分1702人、重处分925人,轻处分占比64.8%。通过惩处极少数、管住大多数,充分体现了挺纪于前的要求。

加强管理,规范线索处置。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线索主渠道作用,健全完善信访举报体系,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96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316件。及时出台《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严格对照五类处置标准规范管理,共清理出反映正科级以上党员干部问题线索428件,新登记入库1068件。积极发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桥梁纽带作用,先后组织开展“百日百案化解”、解民忧惠民生“四问五访”、重复越级信访举报问题集中化解等系列行动,有效化解了一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累计化解信访积案320余件,2013年获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单位表彰。

改进方式,提升审查质效。健全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设立追逃追赃办公室,形成各方联动、共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坚持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作为执纪审查的生命线,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建成投入使用,通过严格流程管控、强化动态“飞检”,连续多年实现执纪审查安全“零事故”。注重改进审查方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快查快结,注重办案成本和效益;对重大典型案件,均在第一时间通过《镜鉴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纪律审查对象相关职务先期处理工作的办法》,制定《党纪案件立卷指南》,推动纪律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充分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不断健全“一案五报告”制度,扎实推进“三位一体”后审理工作,推动惩戒成果向预防机制转化。审理建议工作经验被中央纪委文件全文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