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捐校长表心意 七人被处理
“本来是一桩好事,让我给办砸了,自己受处分不说,还连累了其他人,追悔莫及!”日前,笔者见到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胡杨楼小学校长王伟时,他仍后悔当初的糊涂决定。
去年10月,市、区纪委联合开展“四风”检查时,在一家超市发现了胡杨楼小学消费的一张“异常发票”,并由此牵出一起“四风”问题。
经查,去年教师节前,该区荆山街道胡杨楼村、徐庄村、辉岗村“两委”向位于三个村附近的胡杨楼小学各捐款3000元,慰问全校30多名教师。接受捐款后,学校给3个村出具了收款收据,并在政策许可范围内慰问了教师。
“事后,不感谢一下对方,总觉得过意不去。”王伟说,有了这种念头,他和学校会计李学廷商量后,从捐助款中拿出800元钱购买了5张购物卡,分别送给了胡杨楼村委会主任王新江、徐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学东和村委会主任魏凤、辉岗村党支部书记刘万军。收到卡后,刘万军将自己的卡用于村里公益支出,王新江将其中的一张卡交给了村财务,其他人将卡占为己有。
2016年5月25日,湛河区纪委给予李学东等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王伟、李学廷行政记过处分。同时,荆山街道党工委对王新江、魏凤、刘万军进行了诫勉谈话。(李瑞伍 穆俊伟)
【执纪者说】
教师节来了,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村里出钱慰问教师是好事,但村干部不能从中谋取私利。作为校长,带领教师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就是送给村里最好的谢礼。送购物卡,不仅把感谢庸俗化,更违反了纪律,这样的问题应当严肃处理。
——湛河区纪委 葛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