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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有点深,遏制“牌桌腐败”势在必行

   近日,江西九江市纪委对星子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春滚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李春滚在任职期间,不仅违反廉洁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还长期参与以钱为赌注的“打麻将”活动。(新华网  9月11日)

   其实,不仅是李春滚,在将“打牌”作为“国粹”的我国,无论是城市豪华的五星级酒店会所还是乡村陋巷不起眼的茶馆,上至官场,下至民间,“打牌”都是许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当然,这些人中,一部分纯粹是为了娱乐,打发时间,还有一部分则是为了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取钱财,满足欲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赌博”。

   在笔者看来,党员干部在业余时间同家人、朋友打麻将、斗地主等,都是一种消遣,这样的爱好虽然说不上健康,但也无伤大雅。然而,一些党员干部显然并不这样,他们将“牌桌”当成了腐败的平台和渠道,并形成了套路,玩出了花样。经笔者概括归纳,主要有四类:

   一是“小赌怡情”形成圈子型。党员干部之间由于地缘、亲缘等关系往往容易形成自己的交往小圈子。他们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在业余时间通过牌桌完成人脉储蓄、情感交流和信息交换,以便在人事变动、项目规划等方面掌握第一手资料,抢占先机。

   二是“逢赌必赢”变相腐败型。这主要发生在上下级之间以及官商之间。前者下级为了得到上级提携,获得仕途进步的空间,通过牌桌变相的买官要官。后者则是老板为获取工程项目,主动钻进套路,故意在牌桌上输给官员。这两种赌博方式都让输钱者“心甘情愿”,赢钱者“心安理得”。

   三是赌瘾深重无法自拔型。输钱只为赢钱起。有的党员干部在涉赌之初,本只是想玩玩就走,赚点快钱。谁知赢了还想赢,输了之后又急于回本,导致常年沉溺于其中,无法自拔。有的为了筹集赌博资金及偿还欠下的赌债,甚至不惜铤而走险,贪污侵占公款。
 
   四是参赌涉赌牟取暴利型。有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将赌博当成了一种牟取暴利的手段,他们不仅参与赌博“放水”(民间对高利贷的一种别称),还利用职务便利,为赌博人员和开赌场人员提供保护,收取赌场“保护费”。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原因有三:首先,侥幸心理作祟。不少党员干部存在“反腐轮不上我”的思想,认为小打小闹,只要动静不大,纪检部门、同事不会对其进行监督。其次,隐蔽性很强。赌博的窝点隐蔽并且分散,有的位于居民小区、宾馆地下室,有的暗藏在茶楼、台球室,且参赌涉赌人员关系熟络,很难被发现。最后,付出成本太低。社会一般把赌博当成娱乐,至多是恶习。参赌的干部无论是被党纪处理还是治安处理都比较轻。于是导致“牌桌腐败”的套路越玩越深,并呈日益泛滥之势。

   然而,正如有人说的那样,牌桌上玩的是上级赢下级、干部赢“老板”、“老板”赢利益的游戏,输掉的却是党员干部的形象,是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遏制这样的“牌桌腐败”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要通过制度机制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实现个人理想抱负上,放在为人民服务上;另一方面则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国法教育,并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参赌涉赌公职人员的打击查处力度,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如此,才能有效杜绝干部赌博恶习,净化社会风气,重塑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