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离工作岗位 家庭不是借口
“面对工作和家庭,我选择照顾家庭为先,逃避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责任,原本以为事出有因,而且有人代课,想不到性质这么严重,影响了自己和学校的声誉,我感到非常后悔。”日前,安徽省来安县烟陈小学教师王丽在反思自己违反工作纪律的检查中写道。
2016年3月,来安县纪委信访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烟陈小学教师王丽不履行请销假手续长期离岗问题,县纪委高度重视,立即与县教体局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情况。我参与了这起案件的查办。
经查,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期间,王丽口头向学校请假后,以到滁州为孩子陪读为由,一直未回单位上班。这期间学校虽然多次口头催促王丽回校上班,但没有采取任何有力措施,也没有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情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王丽留下的“窟窿”,学校也只是找其他老师代其上课。
而我们找王丽谈话时,她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学校的护短、老师对纪律的漠视,令人咋舌。
“当时我婆婆在医院照顾生病的公公,孩子要高考了必须有人照顾,况且我的课有人代上,请假算是合情合理的。”王丽振振有词。
“照顾家庭没有错,但工作也不能耽误,你没有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离岗长达4个月,这就是违纪行为,违反了工作纪律。”调查人员严肃指出。
2016年4月28日,王丽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扣除2015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2000元,全年不得参加各类评奖评先。同时,烟陈小学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问题被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党员干部决不能以任何借口为理由触碰纪律的高压线,心存侥幸必将严惩不贷。王丽为人师表,在工作中对学生要求严格,却对自己放松了要求,认为只要有人代课,不履行请销假手续就可以长期离岗,她没想到,这不但损害了自身形象、影响所任教班级的学生成绩,自己也因为违反工作纪律,受到了处分。
这一问题也警示我们,党员干部无论何时,都必须立足本职岗位、自觉维护自身形象,要拧紧思想这个“总开关”。当下,正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合格党员,不应只是喊口号,要落在实实在在的行动上,同做好自身工作结合起来,牢记党规党纪,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吴从喜 作者单位:安徽省来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