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资金不容贪占
据报道,从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广东省检察院立案侦查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624件2155人,其中逾三成为农村“两委”人员。
随着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当前越来越多群众身边的腐败案屡屡曝出,尤其在农村基层,一些借助职权谋利的村组干部贪赃枉法,特别是涉及土地、工程、低保、扶贫等“热钱”时,这些“苍蝇”总能投机取巧,榨取所需,雁过拔毛。
从多地查处的案例来看,这些“苍蝇”职位不高,权力不小,贪欲很大,利用手中职权或工作便利肆意侵吞贪占惠民资金,以此中饱私囊、优亲厚友等。屡屡曝出的“蝇贪”案件,暴露出农村基层权力监管的漏洞,更是由于各种惠民政策的不公开不透明,监督机制不健全,给“硕鼠”们打开了方便之门,农民群众慑于一些村干部的霸道和“权威”不敢发声,无形中助长了基层干部的贪腐气焰。
基层“苍蝇”腐败值得警惕。基层干部离百姓最近,他们不仅是政策的执行者,更是执政党形象、政府公信力的直接代表。在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村干部拥有的资源日益增多。作为政府和村民之间的“桥梁”,一些村干部依靠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严重影响了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及地位,给整个党政干部群体的形象带来损害。
在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背景下,惩治“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成为公众期待。当前,一些基层“小官巨腐”现象已经危害到当地百姓生活,为百姓诟病。“蝇贪”泛滥,其害如“虎”。惩治“小官巨腐”,既需要加强对基层干部教育管理,警钟长鸣,更要严惩侵占群众利益的基层“蝇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让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果。
遏制基层“苍蝇”腐败要打好组合拳。扎紧织密基层反腐的制度笼子,完善规章制度,实现对权力的“减、控、分”,规范基层用权行为。健全监督体系,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基层党务、政务、财务等公开公示,加强村级财务、涉农资金、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监督作用,促进权力在阳光下公开运行,不给贪腐留可乘之机。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始终高悬惩腐利剑,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处力度。(潘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