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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8名纪检系统领导干部履职不力受处分


“刚接到处分通知的时候,心里确实不太能接受,觉得市纪委太不近人情了,对自己的干部也不留一点面子。但现在想通了,我们是监督别人的人,如果自身不硬,怎能监督别人呢?”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工商局纪检组长张明东在接受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回访时表示,卸下思想包袱,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据了解,此前,张明东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5月,北海市纪委在对市直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市工商局将所属房屋出租给商人用作餐厅经营,先后于2013年、2014年两次账外收取房屋承租商提供的价值人民币20万元的消费卡,并发放给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作加班误餐补助等。张明东作为纪检组长,在两次参加党组会议讨论房屋承包商续租问题时,非但没有反对,而且同意每年账外收取房屋承租人提供的消费卡,并分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最终,北海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当时,一些干部为张明东抱不平,他们认为这位纪检组长平日雷厉风行,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快、成效也很明显,处理这样的干部是否有些不近人情。”该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当时也有人猜测市纪委会“网开一面”。

然而,“功不能抵过,中央三令五申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纪检组长没有履行监督责任,没有旗帜鲜明地反对局党组作出的有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决定。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决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北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缪佃江的一席话表明了纪检机关的态度,无论是谁,都要严肃追责,以此督促纪检干部切实把监督责任担当起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北海市纪委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一方面严肃查处纪检干部违纪问题,一方面督促纪检干部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不履行、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或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一律按照“一案双查”,严格问责。

截至目前,该市纪委已先后查处8起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其中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4人。市卫生学校纪检组长黄永春监督不力,没有制止学校以虚开工程款、实习费、电脑耗材、接待费等发票报销的手段套取账内资金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地震局纪检组长卫欣没有及时制止地震局违规发放加油卡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合浦县供销社纪委书记覃继明疏于对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致使下属单位发生编造虚假材料骗取国家“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查处不是最终目的,北海市纪委还加强制度建设和日常提醒,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抓在日常、严在平时。列出“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不同类型的违纪问题需承担的责任,并实行预警管理;组织全市纪检干部签订严格执纪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完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纪检干部观看警示片,进行学习讨论;通过内部巡察、督查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内控,并及时开展谈话提醒。今年以来,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市纪委共对相关纪检干部开展谈话提醒103人次。(卢展州 蔡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