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加强对“关键少数”的执纪监督
近年来,射阳县纪委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监督执纪,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警钟长鸣,始终绷紧廉洁自律之弦。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射阳县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后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党政主要领导讲党课、党内法规知识测试等活动。同时,坚持把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以案施教,以案促宣,不断传递释放“实监督、严执纪、重问责”信号,做到常吹“廉政风”,常敲“警示钟”。要求领导干部牢牢记住五个“一定不能”:一定不能滥用组织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一定不能放纵自己的子女亲属,一定不能交歪门邪道的朋友,一定不能有放纵侥幸心理,一定不能拒绝党和人民的监督。
强化履职,切实担负管党治党之责。要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领导干部要担负起“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把干成事与不出事统一起来,扎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想抓、敢抓、会抓,确保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各级纪检组织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把维护党章党规、严明党风党纪摆在首要位置,着力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实施“挺纪强责、护航保障、正风肃纪、源头治腐、廉村创建”等“五大工程”,坚决惩处各类违纪行为,着力营造政治清明、政事规范、政务公开、政风清正、政绩实在的良好环境。
严抓严管,牢牢掯实监督管理之举。从严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工程招投标监管机制、选人用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真正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从严问责追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敢于问责,加大对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力度,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休闲圈的监督,确保监督不留死角。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陈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