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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纠“四风”寸步不让 越往后执纪越严


本报讯(记者 郑先志)元旦前夕,河南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许修雷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2013年至2015年,许修雷在休假期间公车私用,且5次将产生的路桥费、油料费及司机差旅费共计6587.88元在单位报销。2016年4月,省纪委给予许修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河南科技学院副院长冯启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问题。2015年9月14日至18日,冯启高在老家办理其母丧葬事宜期间,河南科技学院77名院系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员工先后在工作日从新乡等地驱车前往吊唁,冯启高未予制止,并违规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礼金共计2.32万元。经冯启高同意,院办两名工作人员还在其老家留宿帮助处理丧葬事宜。2016年7月,省纪委给予冯启高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郑州果树研究所原党委书记、副所长王志强,原所长、党委副书记刘君璞,副所长、纪委书记方金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王志强被免去党委书记、副所长职务,刘君璞被免去所长、党委副书记职务;省纪委分别给予王志强、刘君璞、方金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其他2起问题分别是:新蔡县委原常委、组织部长徐振生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徐振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省纪委给予徐振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责令退赔相关费用。固始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省纪委给予吴光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违纪所得。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强化执纪监督,践行“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加大问责力度,对突出的“四风”问题,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保持高压态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