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谈话函询 强化“咬耳扯袖” 全力筑牢监督执纪问责“第一道防线”
近年来,大丰区纪委坚持纪在法前、抓早抓小,以谈话函询为突破口,强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着力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扎实践行“第一种形态”,筑牢监督执纪问责“第一道防线”。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履职尽责,增强谈话函询权威性
一是主动担责。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主动把谈话函询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手段,贯穿执纪监督问责的全过程,体现在干部日常监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教育保护干部的全领域。区纪委机关各室、各纪检监察工作室、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严格谈话函询程序,杜绝弄虚作假,防止流于形式。在开展“两个责任”落实到支部工作中,明确基层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谈话函询职责,推动谈话函询全覆盖。
二是亲力亲为。各级党组织领导严肃执纪,敢唱黑脸;纪检组织统筹协调,精心准备,分级分类确定主谈人,扎实推进谈话处置问题线索工作。具体情况是:与镇(区)、区直单位党政一把手谈话,一般由区委书记主谈,区纪委书记陪同;与其他区管正科职党员领导谈话,由区纪委书记主谈,区纪委副书记陪同;与区管副科职党员领导谈话,由区纪委分管副书记主谈,被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书记陪同;与副科职以下党员领导谈话,按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实施。通过安排权威性高、了解情况的领导主谈,保证了谈话具有较大压力和较强制约作用。
三是坚持原则。谈话函询坚持纪在法前、抓早抓小,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宽严相济、依纪依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让被谈话函询对象讲清问题,接受教育,尽早纠正错误,依纪依法予以处置,或者及时澄清事实,打消干部顾虑,消除不良影响,充分发挥对干部的教育挽救作用,切实做到既能践行“四种形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又能避免养案压案,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
二、严把标准,严格程序,增强谈话函询严肃性
一是广泛监测。区纪委信访室归口登记、受理收接的各类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案管室负责管理除信访举报件以外所有问题线索,将谈话函询延伸到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工作巡查、督查督办、舆情收集等各方面。开展以“排险点、排险种、排险象和降险情”为主要内容的“三排一降”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活动,建立监督执纪问责数字化综合平台,通过信访问题筛选、定期走访、座谈调研、暗访检查、专项分析、廉情预警、个人事项报告等多种途径,深入排查岗位风险,收集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织就动辄则咎的“天网”。
二是集体排查。区纪委成立由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担任组长,分管常委担任副组长,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管室、审理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小组,定期按照线索处置五类标准对各种途径掌握和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筛选、甄别和评估,提出处置建议。对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反映问题笼统,多为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测,难以查证核实的线索以及发现的党员干部存在廉洁自律轻微问题,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情节较轻,损害群众利益情节轻微等情形的,及时开展谈话函询工作。今年以来共排查问题线索200多条,其中进行谈话函询50多条。
三是逐级审批。对经集体排查需谈话函询的问题线索,信访室或案管室逐件填写《谈话函询呈批表》,说明被谈话函询对象(所在单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等)、线索来源、受理时间、反映的主要问题、拟承办室(单位)等,经本室、分管领导、分管副书记、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同意后,交有关室(单位)实施。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谈话函询经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同意后实施。案管室对全区谈话函询工作实行备案制,定期统计分析,履行监管职责。
三、分类施治,讲究方法,增强谈话函询实效性
一是预见问题超前教育。对经谈话函询证实不存在所反映问题,或讲清存在问题,但问题不很严重,又未发现其他问题线索的同志,通过“四个一”教育机制,即研读一篇“双规”人员忏悔书、聆听一堂纪律知识讲座、撰写一篇被谈话函询的思想认识、组织一次“四前”(
重要节日来临前、领导干部任职前、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前、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前)廉政谈话,教育引导被谈话函询对象正确对待群众监督,把组织谈话当作纪律教育,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投身干事创业。
二是一般问题预警监督。对于通过谈话函询,虽未发现严重问题,但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话函询人及时进行“三卡预警监督”,严肃提醒,防微杜渐。对需要注意的事项,下发白色“提醒卡”进行监督;对需要向组织作出说明的事项,下发蓝色“函询卡”进行监督;对问题较为严重但构不上党政处分的事项,下发黄色“警诫卡”进行监督,同时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行为进行书面劝诫。全区先后下发各类预警监督卡32份,实施信访谈话和诫勉谈话100多人次,使党员干部存在的轻微违纪、一般廉洁自律等问题得到了及时纠正。
三是严重问题严肃追究。对已掌握了比较具体的问题线索,甚至被谈话函询人属涉案人员的情况,实行点穴谈话,精准打击,红脸出汗,形成强大攻势和压力,促使其彻底讲清问题,纠正错误。对线索明晰、社会影响大的问题线索,谈话函询转初步核实,打破分工界限,加强部门协作,实施“信访调查、工作巡查、纪律审查”三查合一,严肃追究党纪国法责任。运用该机制先后查处了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住建系统、农村改厕工程等5起系列腐败案,涉案的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是普遍问题专项治理。对谈话函询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带有全局性的问题,开展分析研判,集中进行监督检查、专项治理、专题巡查,推动问题整改,形成长效机制。去年专题巡查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后,督促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两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两区”重大项目涉及的9个部门20项行政事业性规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零收费”,缩短审批时限,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今年以来已下发整改函、《信情专报》等25份,为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早抓小提供了指引。
四、跟踪督导,全程管控,增强谈话函询规范性
一是加强过程汇报。对问题线索开展谈话前,承办室(单位)深入了解谈话对象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思想动态、身体状况、处事方式等信息,结合谈话内容,评估谈话效果,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主要目的、实施人员、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安全措施等事项。谈话方案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同意才可实施。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重大事项随时请示报告。函询呈批表后必须附有关要求的书面说明,便于领导总体把握情况。
二是加强结果审核。案管室负责跟踪了解交委局各室、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谈话函询办理情况,强化对审查程序和时效的督查。每次谈话后均制作谈话笔录,要求被谈话人向党组织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向组织作出承诺,谈话函询情况必须经所在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签字背书,办结后由承办室(单位)报案管室备案。区纪委定期组织“回头看”,抽查核实谈话函询情况,发现被反映人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的,依据党纪条例,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对谈话函询材料属实情况作出虚假证明的党组织、纪检组织负责人,一并启动问责追究程序。
三是加强督办管理。按照模块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标准化考评的要求,案管室根据领导指示、时序进度、工作要求等情况,适时组织专项督办工作。专项督办实施前形成督办方案,细化督办事项、时间安排、组成人员、督查方式、结果运用等内容。区纪委常委会及时研究审议督办工作,部署重大谈话函询督办事项。上半年,区纪委对全区纪检监察组织今年谈话函询工作开展首轮专项督查并下发通报,共查纠程序不规范、执行不到位、处置不及时等问题20多个,有力地提升了谈话函询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大了工作力度,筑牢了监督执纪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