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近年来,东台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保证了反腐倡廉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1.压实工作责任,提高运用“四种形态”的行动自觉。顺应形势和任务需要,该市拧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基层党委和纪委自觉运用好“四种形态”。一是细化清单明责。将“四种形态”落实情况纳入基层“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列入责任制考核范畴,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带头签字背书,层层落实管党责任。市委出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意见,将运用“四种形态”纳入全年重点工作,项目化推进任务落实。二是集体谈话交责。年初基层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报告会上,市委主要领导和市纪委负责同志分别进行谈话交责,督促基层党委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尤其要在做细做实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上发挥重要作用;督促基层纪委铁面执纪,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三是学思践悟领责。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学习研究,对每一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具体流程和使用界限等进行细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提高把握运用政策的能力。按照“四种形态”分别选择身边的案例制作专题短片,分镇区、分系统组织观看,并进行分组讨论,加深直观感受,夯实运用“四种形态”的思想基础。四是督促检查考责。建立纪委常委分片联系点,每名常委联系5-6个镇区或10-15个部门,每月深入联系单位检查一次,重点检查“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市管干部约谈办法和问题线索集中处置办法等制度执行情况,纠正不敢担当、不负责任等突出问题126个,有4名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因落实责任不力被约谈提醒。
2.严格分类处置,强化运用“四种形态”的组织推进。该市坚持严格分类、科学把握,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是咬耳扯袖“治未病”。一方面,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原则,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话提醒,对反映笼统的问题函询警示。有群众反映个别市属工程存在围标串标等问题,市纪委随即函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经调查虽然情况失实,但该中心党组织举一反三,健全完善一整套监管措施。另一方面,按照“提醒在先、警示在前”要求,面向“大多数”开展教育。举办《准则》、《条例》知识辅导测试,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贪腐案件庭审,分镇区、部门、村居3个专场9个组别,开展分系统全覆盖作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263场次,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动辄则咎“正歪树”。对轻微违纪的,给予轻处分;对不适宜在原岗位工作的,提出建议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市人民医院门诊部妇产科主任医师彭某因接诊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被患者亲戚拍成视频上传微信圈,受到记过、待岗一年、降聘一级技术职称处理。门诊部、妇产科负责人被诫勉谈话,并扣发绩效管理工资。三是猛药重典“治病树”。对问题严重、应当重处分或加重处分的,给予重处分,并建议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溱东镇原副镇长王某利用分管交通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并伙同他人私设“小金库”乱支滥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市公路管理站机务股原副股长孔某利用兼任市610省道建设指挥部副总工程师的职务便利,收受承建单位现金、购物卡等,价值人民币2万多元,被开除党籍和撤销行政职务。四是严惩腐败“拔烂树”。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快查快处快移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市委610办公室原主任卞某、市交通局原副局长华某、市交通局原副主任科员项某主要违纪事实查清后,其涉嫌受贿犯罪线索被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形成有力震慑。
3.完善配套制度,建立运用“四种形态”的保障机制。该市坚持边探索、边总结,初步建立起四项配套制度,促进“四种形态”有效运用。一是在问题发现方面,建立审计过程动态沟通制度。在发挥信访主渠道的同时,加强审计过程动态沟通,变过去仅运用审计结果为介入审计全过程,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今年以来,经审计渠道发现问题线索23条,涉案37人。二是在线索管理方面,完善问题线索排查评估制度。把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纳入监督视野,从接访下访群众的呼声中,从党风巡查、专项治理,从执法机关和经济监管部门,从正在查办的案件以及媒体报道、网络舆情和群体性事件中发现蛛丝马迹。市纪委线索处置小组每半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对有价值的线索进行集中评估,提出初查、待查、一般调查、重点调查等处理意见。三是在信访办理方面,实行基层信访案件预结送审制度。把上级交办和基层纪委自办的重点信访件列入预结送审范围,办结前送市纪委审核把关。今年以来,基层报送预结信访件26件,一次性审结20件,退回补充调查6件,转成案12件。四是在量纪处分方面,建立基层案件量纪建议制度。对基层办理的案件提出定性量纪建议,既帮助基层提高业务水平,又防止基层碍于情面尺度过宽。上半年,针对疑难复杂案件组织联合审理和协助审理8次,发出量纪建议书15份,提出调查补证和定性量纪建议46条。
二、践行“四种形态”面临的问题
实践进一步,认识深一层。经过一年多的实践,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但在实践层面,还有不少问题与困境。主要有:
1.需要破解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党员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纪律意识淡薄、对纪律缺乏敬畏心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对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严肃性认识不够,对纪律规矩了解掌握不够,对执纪越来越严的态势认识不够。
2.需要破解“四种形态”适用标准不够具体的问题。“四种形态”之间的相互转化和界限在实践中较难把握,对不同形态的适用,缺乏具体的制度规范。
3.需要破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不足的问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存在能力素质不足的问题,特别是破解新问题的方法不多,影响了工作推进。
三、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对策建议
把握好“四种形态”要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坚持问题导向,改变惯性思维和路径依靠,在实践中加强创新,在工作思路、工作方式上进一步转变,努力探索新路径。
1.执纪监督要有新思路。引导纪检干部把“四种形态”作为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重要标准,在执纪理念、思维方式、工作目标上着力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抓少数向管多数转变、从重惩处向惩防并重转变。针对“四种形态”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勇于实践创新,并及时总结经验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四种形态”的原则、实体、程序等进行系统规范。
2.执纪方式要有新转变。引导基层纪委把工作重心从查办案件为主转向加强纪律执行的监督检查,注意收集、整理反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加以研判,提出处置方案,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基层党委一起,进行谈话提醒、教育诫勉等,把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推动党员干部增强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3.监督举措要有新拓展。深进一步深化“三转”,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两个全覆盖”,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督促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聚焦主业主责,认真执行工作报告、廉情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情况。加强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实行案件主办人责任制,开展“精品案例”评比活动,切实增强履职监督本领。提升发现问题和处置问题能力。
4.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突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层层传导压力,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将“四种形态”情况纳入问责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知责明责、履责担责、问责追责,把管党治党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后跟踪落实机制,建立问责建议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开展真情回访教育,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