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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人心向背,是我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保持纯洁性的必要手段,是拉近干群关系的重要纽带,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要求。基层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最近,接触最多,处在服务群众、贯彻落实党政方针、解决群众矛盾的第一线。基层腐败,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增加了群众负担,群众对此认识最多,感受最深。司马迁说:“县集而郡,郡集而天下。郡县治,天下无不治。”因此,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改善干群关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巩固基层政权有重要的意义。

 一、近年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20132015年全县党纪立案案件分别为127件,148件,246件,其中乡镇立案分别为83件,91件,164件,增长趋势明显。二是狠抓作风建设, 2013年以来,我县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342起,通报典型案例237个,对为官不为、收受购物卡等20多个方面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

    二、近年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基层不断出现新问题、新思想,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干群关系趋于紧张、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给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

1.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近年来国家在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秸秆还田补助、粮食保险等多种惠农资金惠及千家万户。另外,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征地拆迁产生了大量的拆迁补偿款。一些镇、村干部在管理、发放这些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征地资金的过程中,利欲熏心,与民争利。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收受他人好处,让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亲友享受低保,让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人享受补助、在测量土地补偿面积时虚报多领等,严重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破坏了干群关系;有的虚报、瞒报骗取国家资金,贪污、挪用侵吞农民利益。如2013年三灶镇楼子村党总支书记顾立勤通过将低保户存折私自放在身边的方式贪污多名群众低保资金被查处;2016年硕集社区硕集居委会党总支副书记顾文祥等4人合伙私分粮食直补资金和农资补贴被查处。

2.干部作风问题日益凸显。一些干部素质较低,生活腐化堕落,党性修养不足。在生活中,不能以党员标准从严要求自己,追求低级趣味,有的公款大吃大喝,招待费与日俱增;有的酒后寻衅滋事、丑态百出;有的三五成群、聚众赌博;有的出入娱乐场所、嫖娼、包二奶;有的大操大办婚丧喜宴、收受礼金。在工作中,不能认真服务群众,有的受传统观念影响,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有的吃拿卡要,收受群众好处;有的态度冷硬,群众办事推三阻四。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作风建设要求,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

3.重点领域经济案件频发。近年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农路、农桥、村部、自来水改造、环境整治等工程较多。一些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工程领域,在工程发包、施工管理、附属工程建设、工程款支付等环节中,权力寻租,谋取私利;一些干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还存在贪污、挪用、受贿等经济问题。如2016年,我县板湖镇魏庄桥建成不到4个月即坍塌,在调查中发现该工程在招投标、公示、施工资质、监理、验收等多个环节均存在问题,县交运局及板湖镇3名党员干部被立案处理;2009年至2012年,我县阜城镇城南村村主任孙加才挪用征地拆迁资金500多万元,放在富康资金合作社,获利40多万元,以挪用公款罪及受贿罪被判刑。

4.窝案、串案呈现增长趋势。个别村党支书记、村主任、经管员互相勾结,欺上瞒下,共同作案,谋取私利。一些领域存在腐败共性问题,往往查处一起带起一片。2013年,在对我县农村经济薄弱村审计过程中,发现多名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购买理财产品的问题;2015年,在全县改厕领域专项检查中,发现多个乡镇存在镇村干部相互勾结,偷工减料、虚报改厕数量,骗取国家补贴的问题。

    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理想信念缺失,思想腐化堕落。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出现腐败问题的根本原因在思想上。一是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文化素质偏低、不能适应时代发展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群众权利意识觉醒,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我县部分基层党员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在处理矛盾、开展工作时,方式简单粗暴,不够人性化,不能适应新形势、新发展、新变化。二是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思想滑坡,心态失衡。一些村组干部平时经常和有钱老板接触,加之农村干部经济待遇偏低,部分干部对自身不能准确定位,受金钱利益的诱惑,私欲膨胀,心态失衡,一切向钱看,不再追求为民谋福祉,而是贪图享受,相互攀比,干事创业缺激情,贪污腐败有一套。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不到位,部分党员法纪意识淡薄。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抓先进典型示范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不够,一些基层干部对反腐倡廉的认识模糊,在基层还存在不少“法盲”、“纪盲”党员干部,认为反腐败、讲廉洁是领导干部的事,与村官、蝇官无关或关系不大,对反腐倡廉的内容知之甚少。

2.决策缺乏民主,权力使用任性一些干部出问题,滥用权力往往是关键原因。在决策过程中,有些领导不通过班子会议,或者仅是几个主要领导碰头决定,在对重大事项决策时,存在不经过民主讨论和科学论证就拍板定案,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有的党员不善于表达自己的见解,不敢提反对意见;有的单位打着集体讨论的幌子搞“一团和气”、“利益瓜分”。这些做法,使党内民主不能充分发扬,集中也无法做到真正准确,从而给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留下了空间。

3.村级财务混乱,收支不规范。当前一些农村财务管理十分混乱,既给腐败留下了空间,也给侦查带来了难度。具体而言,一是收支不入账,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有的村干部坐收坐支,收支不经过其他村干部监督,从而从中谋利。二是财务管理混乱,报销手续不规范。有的经办人、审核人、证明人不全,有的自报自批,有的没有正式发票,也没有附件,造成假账、糊涂账,甚至还有虚开发票、重复报支的现象。三是资金使用违反财经纪律,有的公款私存,有的私自出借公款或违反规定将公款挪作他用,有的科目混乱,存在多头记账,同类收入有的记收入,有的记往来账等问题,招待费用夹支现象严重。四是部分村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是主要干部兼任小组长,自批自监督;有的是老好人,见票盖章都通过;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人员素质低,与村干部唱反调,村里合法合理开支都通不过。五是村账镇管制度流于形式。有的镇经管站存在畏难情绪,认为自身业务繁忙,不愿花精力审核村级财务,有的经管站人员原则性和责任心不强,存在重记账轻管理,只审凭证,不审开支合理与否等现象。

4.制度执行不力,监督不严。虽然各级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出台了不少制度,但很多制度约束力不够,缺乏针对性,可执行性差,有的落实不到位,形同虚设。究其原因,一是领导不够重视,不少制度只是说在嘴上,挂在墙上,传达在文件中,制度的效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没有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用制度管钱的良好机制。二是监督机构监督不严,执行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比如改厕系列案件,按制度要求是镇村全程监督、县、市组织抽查,但在抽查过程中,都是到事先安排好的点检查,使检查变成走过场,导致了后续腐败的发生。三是群众监督失效。很多群众对政府重大决策缺少知情权,缺乏参与度,对不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视而不见、漠不关心,不愿举报。

     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对策

    1.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针对部分党员干部自律意识、法纪意识淡薄的问题,要积极开展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弘扬崇廉守法的文化氛围。在教育内容上,要将党纪条规作为优先学习、重点宣传的内容,结合党中央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开展对基层干部的廉政教育、党纪法规学习、理想信念教育、作风教育、道德教育。既要宣传廉洁自律、大公无私的典型,为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也要讲授党员身边的腐败案件,以活生生的案例触动其灵魂,让其认识到贪腐给个人、家庭带来的严重后果。在教育对象上,不仅要加强对镇、村干部的思想教育,也要加强对无职农村党员的教育引导。在教育方式上,可以采取开展警示教育会、先进事迹报告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庭审、发放纪律条例读本等常规方式,可以借助新兴媒体,通过QQ、微信、微博等途径开展宣传,可以创新形式,戏剧、漫画、小品、段子等都可以作为反腐倡廉的载体。

    2.强化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一是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决策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细化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对各镇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围绕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履行“一岗双责”及个人执行和遵守纪律规定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并形成相应的反馈机制。三是针对近期农村干部违纪问题多发的状况,要进一步完善村账镇管、民主理财、村务公开、勤廉监督员、离任审计等制度,建立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明晰村组干部的责任,强化收支管理、票据管理、债务管理、工程管理等,从制度上堵死腐败滋生的空间。

    3.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营造不敢腐败的社会氛围。一是畅通信访渠道。通过建立网络监督平台、纪检人员下访走访、建立基层信访接待室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信访主渠道;对接收的信访件要及时查办,及时反馈,提高群众举报的信心;做好信访人保密工作,防止打击报复现象的发生。二是主动出击,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集体资产处置和惠农、社保等资金管理等方面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做到查处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避免腐败的滋生蔓延。三是集中力量,重点查办一批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和损害经济环境的案件。四是转变理念,抓早抓小,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查处,对一些违纪轻微的干部,要早提醒,早预防。五是发挥查案的治本功效,在案件查结后,积极组织协调发案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案例分析会,查找制度上和管理上的漏洞,探索加强防范的途径和方法,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其建章立制,整改提高。

    4.健全监督网络,强化制度执行力。 健全纪委、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完善监督手段。一是重视群众监督,让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到对干部的监督中。落实民主理财制度,让群众代表监督村里的每一笔收入支出。规范村务公开制度,要定期公开村务日常收支,对重大项目的招标、施工、验收、付款等不同环节分别进行公开,对征地、拆迁、安置及其他惠及民生的资金的发放使用要做到及时公开。定期召开村民大会,对村里重大事项做到事前表决、事中参与、事后监督,保障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二是强化上级监督,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委、村支部的监督作用,组织村组干部学习财经纪律,提高财会人员职业素质和修养,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清查,查出问题要责任到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乡镇要派员全程跟踪监督。三是突出审计监督,凡是经济领域中的违纪违法犯罪活动一般都要通过资金往来和账目反映出来,这样就很难逃脱审计人员的慧眼。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项目、个人要开展专项审计,对重点项目、工程要开展全面审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纪检部门移送,构成犯罪的向检察机关移送,从而为反腐败斗争提供准确的线索和信息。四是强化舆论监督。随着智能化社会的发展,舆论监督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覆盖面越来越广,政府应当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和引导,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反腐败作用。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着特殊的重要地位,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必须有紧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本地实际,富有创造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