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社会经纬

“失而复得”的湖租款

“如果不是纪委介入调查,我们还不知道这笔钱的去向,湖租款肯定是拿不回来了。”近日,看着存折账户上多出的一笔钱,江西省九江县新塘乡四华村村民王书金告诉记者。

去年夏天,按照县纪委“走村入户”大走访的部署安排,新塘乡纪检干部组成工作组来到四华村走访。树荫下,几位村民正在歇息聊天:“今年的湖租款没发了,不知是什么原因?”“是啊,你要不说我还没注意,我家也没收到湖租款。”

几个村民的议论引起了走访人员的注意,既然大家都没分到这笔钱,那它到底落入了谁的口袋?

“大爷,您说的湖租款是怎么回事呀?”

“咱们村不是有湖吗,每年年初,承包咱们村小女湖和大脚湖养鱼的商人都会把租金交给村里,再由村委会按每家实有湖面面积分到各户,不过现在都7月份了,今年一分钱还没见着。”

“既然那么久没收到这笔钱,为什么不去纪委反映呀?”

“每家分的钱都不一样,有多有少,我家湖面面积不大就没怎么在意。再说现在上面发到各户的各种补贴也多,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走访的纪检干部详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并将此事汇报给了新塘乡党委和九江县纪委。

九江县纪委对此高度重视,随即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查发现,原来是该村党支部书记费光亮在任时,利用职务之便,指使村委会副主任兼报账员桂训忠把50余万元湖租款打到个人账户上,用于赌博、经营等个人开支。县纪委给予费光亮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人被处分了,可村民应得的湖租款还是没有着落。县、乡两级相关部门多次找费光亮及其家属做思想工作。经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其家属最终全额上交了违纪款。四华村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将湖租款分配方案进行公开并征得一致同意后,将相关款项拨付到村民“一卡通”账户中。

据悉,自2016年6月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活动以来,九江县纪委已查处基层党员干部挪用征地资金、在低保名额分配中优亲厚友、骗取扶贫资金等“微腐败”问题25起,开除党籍7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本报记者 李伟 通讯员 袁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