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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爱护”实为害

近日与朋友交流,说到他去某单位参加作风督查,发现该单位个别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存在问题,但该单位负责人却为其求情,并请求不要上报。最终该单位的作风状况被如实汇报,涉事党员干部也受到了相应处理。

听起来,这位负责人还颇具人情味,下属违纪,先不去追责,反为其求情。但仔细琢磨,这种“爱护”实则是害。

严管才是厚爱。真正对干部负责,是对党员干部政治上多教育、思想上多引导、工作上多提醒,特别是发现问题苗头时,早提醒、早纠正,而绝不能放任自流。袒护违纪下属,表面上是“爱护”职工,但从实质上看,还是私心在作怪。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家丑”外扬后,会损害单位的形象和声誉,破坏自己在上级领导心目中的印象,从而耽误自己的仕途升迁。

为官避事平生耻。党和人民把党员干部放在领导岗位上,领导干部就必须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对每一位党员高度负责。应防微杜渐,立足抓早抓小、从小处着手,治病于初起,阻断问题由小变大、由轻变重,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护党员干部,有力维护党的肌体健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时期以来党内发生的种种问题,与管党治党宽松软有密切关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该自觉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否则,追责的板子就会打在身上。(黎国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