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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环保局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今年以前来,阜宁县环保局坚持表率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保持勤廉本色,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抓在手中,压在肩上,落在实处,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一是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接受监督。该局班子成员自觉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到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之中,形成敢讲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的民主氛围。“班长”能以身作则、放好样子,主动接受同级纪检部门和干部职工的监督。班子成员敢于坚持原则,严格履行互相监督的职责。既加强工作圈的监督,也监督好交际圈和生活圈。

    二是做“阳光权力”带头人,防患于未然。该局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严格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发言制度、防止出现“一言堂”,个人说了算。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过双重组织生活、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对各项行政权力全面梳理,逐项制作流程图,实行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确保每项权力运行可检查、结果可知晓、责任可追溯。重点加强环境执法、费项征收,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等领域的监督,有效地避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是做创新机制的践行者,完善外部监督体系。该局主动协同县公、检、法机关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讨重点难点环境违法案件。多次联合召开廉政建设座谈会、交流会,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帮助查找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对策,联合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听取企业负责人和周边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参与人员达200余人。县检察院还在该局设立驻局检察室,联合出台《关于环境保护预防约谈工作实施意见》,将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源制定成册,下发各部门及相关科室,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避免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发生。该局正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优异的工作成效和全新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