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红通人员”云健受贿案庭审侧记
正义网海南4月26日电(记者 李轩甫)4月21日上午8时许,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已座无虚席,云健的亲属,海口市地税局局长带领的10多名干部及关注此案的群众,等待法院对逃亡境外7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第59号犯罪嫌疑人云健受贿罪案的庄严审判。
8时30分,只听审判长宣布:“现在开庭,传被告人云健到庭”!审判长话声音刚落,两名法警便将被告人云健押上法庭。此刻,数百名旁听者的目光一齐投向云健。
公诉人历数云健的涉嫌受贿犯罪事实:2004年至2005年,云健在担任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建安分局二所所长、海口市地方税务局龙华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工程老板詹某、杜某2人共计人民币60万元。
海南楚湘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楚湘公司)是属于建安分局二所管理的纳税企业,由于业务上的关系,建安分局二所工作人员经常到楚湘公司进行税务查账。2004年,云健当时担任建安分局二所所长。楚湘公司的股东詹某多次约他吃饭,商谈税务查账的事情。因为他们公司的税务账单不完善,经常有欠税、漏税现象,很怕被查。于是,詹某为了让云健在楚湘公司进行税务查账时给予方便,将10万元人民币送给他。
2003年,海南金泰世纪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公司)接受开发建设位于海口市金茂区玉沙路的“百金城四号楼项目”(也叫风华时代项目),该项目属于半拉子工程,该项目竣工后,该公司于2004年10月向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申请办理了半拉子减免税手续。
由于该项目的减免税手续一直没有办下来,2005年10月份左右,金泰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杜某经过时任海口市地方税务局龙华分局局长陈小涛(已判刑)介绍,认识了时任海口市地方税务局龙华分局副局长的云健,并让云健帮其办理该项目减免税手续。为了感谢云健的帮忙,杜某于2006年4月28日从公司账户上将50万元人民币转到了云健的朋友林某的公司账户上,该款到账后林某将50万元送给了云健。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指控的受贿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对于检察机关的所有指控,云健均表示自己“没有意见,愿意认罪”。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云健痛苦地回顾了其在海外的流亡生活。早在1997年,云健的妻子带着孩子移民新西兰。当自己拿到贿赂款后,心里感到非常惶恐,于是想到逃往国外寻找妻子。云健因为有国外的旅游签证,就于2009年2月买了机票,从香港出逃新西兰。
云健供认,国外的日子并不好过。初到国外,人生地不熟,语言不通,没有经济来源,只好到当地的建筑工地打零工度日。“在工地上搬过建筑材料,捡过建筑垃圾,后来有了一定技术就做点木工活来养家糊口。”云健供述,打工收入一周只有五六百新元,维持生活很困难,妻子因为要照顾孩子,也只能做临时工。
云健说,自己愧对党和国家的培养和父母的养育之恩,当他想起后半生可能一直会在新西兰做建筑工人,日不能食,夜不能寐。在新西兰,云健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络关注国家的反腐政策和追逃政策,在海南省追逃人员多次劝返的努力下,云健终于下定决心回国投案自首。
2016年7月9日,回到中国的云健主动到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投案,并退回了收受的贿赂赃款60万元,在海外流亡、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终于结束。
当日下午5时许,庭审结束,经合议庭合议后,审判长作出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云健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云健当庭表示悔罪、服判,不上诉。“以后我将用自身经历告诫在逃人员,要相信党和国家,尽早回国投案自首,争取政府的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
庭审现场公诉人以案释法,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课。公诉人表示,该案的公开审理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无论职位高低,无论权力大小,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在履行公务时做到珍惜岗位、慎用权力、引以为戒、防微杜渐,永远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