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 周 芳 蒋人杰
□ 周 芳 蒋人杰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是我党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战略方针。2005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体现了标本兼治、注重预防、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精神。2007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由此反腐倡廉工作进入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新阶段。
中央将预防工作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但是获取检察工作信息的渠道不畅、机制不灵、手段有限成为了制约“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职能发挥的核心问题。而导致这一问题产生的最重要原因在于国家机关公务信息资源封闭、割据,政务、检务和审务信息公开不落实、不规范。2007年3月30日,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致信当时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在全国全面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因此,建立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既是检察院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检察院预防工作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必然要求。
中央将预防工作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但是获取检察工作信息的渠道不畅、机制不灵、手段有限成为了制约“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职能发挥的核心问题。而导致这一问题产生的最重要原因在于国家机关公务信息资源封闭、割据,政务、检务和审务信息公开不落实、不规范。2007年3月30日,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致信当时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在全国全面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因此,建立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既是检察院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检察院预防工作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必然要求。
一、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的内涵与内容
所谓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就是检察机关预防部门收集各种职务犯罪信息以及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信息,通过对职务犯罪信息实行分类建档管理,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统计分析,研究职务犯罪发案规律和发展变化趋势,为自侦部门提供职务犯罪信息,为办案提供参考;通过与行政机关衔接,与行政机关共享行政执法信息,收集行政执法资料及行政法律法规,并对行政处罚材料等及时进行分析和预测,从而尽早发现职务犯罪苗头,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并以预防调研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发布预警通报。通过对职务犯罪发案规律和发案趋势的分析以及对行政执法资料的分析共享,进行职务犯罪预防预测预警,将腐败苗头扼杀在萌芽之中。
因此,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应该由两部分构成:
(一)外部共享机制:即与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信息报送共享机制,广泛、全面地收集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录入执法信息平台,并且对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发现苗头性问题,提出预防对策,进行职务犯罪预警。
(二)内部共享机制:即与检察院内部自侦部门合作,通过建立“惩防一体化”机制,及时掌握职务犯罪发案信息,通过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剖析,研究发案规律和发案趋势,为自侦部门下一步办案提供参考;同时将在行政执法信息中发现的构成职务犯罪的线索移送自侦部门。
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机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信息;(2)中介机构信息,中介机构是行贿案件高发区,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有利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3)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信息;(4)行政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旨在将行政执法信息纳入检察情报网络,为侦查监督、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4)重点工程信息,收集和录入辖区所有在建重大工程和部分已竣工工程建设的基本信息,重点是施工方企业、工程管理、监理及施工人员的信息。(5)职务犯罪查处信息,包括近年来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相关数据,各年度统计数据、贪污贿赂案件资料、渎职侵权案件资料、要案资料及线索等。(6)预防工作信息,包括预防调研报告、检察建议、预防咨询等;(7)线索信息库,包括侦查过程中发现的暂未构成犯罪的线索、群众举报线索等;(7)涉检隐患信息等。(8)行贿人档案信息。建立行贿人的长期档案,包括行贿人基本情况、行贿对象、行贿主观目的、行贿手法和行贿结果等内容,以便于加强对记录在案行贿人的监督。
因此,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应该由两部分构成:
(一)外部共享机制:即与行政机关建立行政执法信息报送共享机制,广泛、全面地收集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录入执法信息平台,并且对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发现苗头性问题,提出预防对策,进行职务犯罪预警。
(二)内部共享机制:即与检察院内部自侦部门合作,通过建立“惩防一体化”机制,及时掌握职务犯罪发案信息,通过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剖析,研究发案规律和发案趋势,为自侦部门下一步办案提供参考;同时将在行政执法信息中发现的构成职务犯罪的线索移送自侦部门。
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机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信息;(2)中介机构信息,中介机构是行贿案件高发区,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有利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3)招投标及政府采购信息;(4)行政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旨在将行政执法信息纳入检察情报网络,为侦查监督、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4)重点工程信息,收集和录入辖区所有在建重大工程和部分已竣工工程建设的基本信息,重点是施工方企业、工程管理、监理及施工人员的信息。(5)职务犯罪查处信息,包括近年来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相关数据,各年度统计数据、贪污贿赂案件资料、渎职侵权案件资料、要案资料及线索等。(6)预防工作信息,包括预防调研报告、检察建议、预防咨询等;(7)线索信息库,包括侦查过程中发现的暂未构成犯罪的线索、群众举报线索等;(7)涉检隐患信息等。(8)行贿人档案信息。建立行贿人的长期档案,包括行贿人基本情况、行贿对象、行贿主观目的、行贿手法和行贿结果等内容,以便于加强对记录在案行贿人的监督。
二、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建立的必要性
(一)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要求,也是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的需要。高检院在首届科技强检会议上作出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将在两三年内建设一个高效、实用、经济的综合信息网。同时,建立和完善各类基础数据库,为将来建设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平台打好基础。建立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是科技强检的必然要求。
(二)建立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是检察机关拓展案件线索发现渠道的必然途径。职务犯罪案件中,受贿案件往往是一对一进行,具有较强的隐秘性;而渎职案件更是隐藏在行政执法过程之中,如果没有举报,很难发现。而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就可以使检察机关有效地监督行政机关开展工作,在案件线索发现过程中,变被动为主动,为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辟了新的渠道。
(二)建立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是检察机关拓展案件线索发现渠道的必然途径。职务犯罪案件中,受贿案件往往是一对一进行,具有较强的隐秘性;而渎职案件更是隐藏在行政执法过程之中,如果没有举报,很难发现。而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就可以使检察机关有效地监督行政机关开展工作,在案件线索发现过程中,变被动为主动,为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开辟了新的渠道。
三、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的作用
(一)与行政机关建立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在日常工作中,只要不发生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缺少对行政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的渠道。但是与行政机关建立职务犯罪信息共享制度,要求行政机关定期报送行政执法材料为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可能。检察机关预防部门通过对报送的行政执法资料进行分析可以了解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合法、行政合理、程序正当的原则。这就使检察机关能够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二)建立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有利于发现职务犯罪线索,为自侦部门开辟案源。目前,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侦查的信息情报即线索主要来源于群众举报、相关被害人控告、有关部门移送、犯罪人自首和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等渠道。案源少、查处难成为困扰自侦部门的难题。而造成该难题的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相关部门执法规定和行政法规的了解、难以接触和发现案件线索。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上述局面,在了解并掌握执法机关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执法规章规定的基础上,变被动为主动,通过个案资料的收集和审查,积极敏锐地发现案件线索,确定侦查方向,从而顺利侦破案件。
(三)对预防部门而言,通过建立职务犯罪信息共享机制,有利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全面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高度综合的基础性工作,需要在充分掌握相关职务犯罪信息的基础上作出准确判断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否则预防工作会陷入不全面、不系统和零敲碎打的状态。通过分析共享信息,能够让预防部门从更高的角度去把握当前职务犯罪的现状和总体情况,进而深入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
(二)建立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有利于发现职务犯罪线索,为自侦部门开辟案源。目前,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侦查的信息情报即线索主要来源于群众举报、相关被害人控告、有关部门移送、犯罪人自首和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等渠道。案源少、查处难成为困扰自侦部门的难题。而造成该难题的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相关部门执法规定和行政法规的了解、难以接触和发现案件线索。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上述局面,在了解并掌握执法机关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执法规章规定的基础上,变被动为主动,通过个案资料的收集和审查,积极敏锐地发现案件线索,确定侦查方向,从而顺利侦破案件。
(三)对预防部门而言,通过建立职务犯罪信息共享机制,有利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全面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高度综合的基础性工作,需要在充分掌握相关职务犯罪信息的基础上作出准确判断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否则预防工作会陷入不全面、不系统和零敲碎打的状态。通过分析共享信息,能够让预防部门从更高的角度去把握当前职务犯罪的现状和总体情况,进而深入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
四、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建立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党中央愈加重视反腐倡廉工作,职务犯罪预防从自侦部门的附属工作独立成为一个新的体系,各级检察院纷纷成立专职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为信息共享机制提供了人力、物力的保证;而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为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提供了技术上的保证。
(一)从与行政机关合作角度而言,检察院是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中共中央将反腐倡廉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更提出了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相对过去,行政机关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希望在本系统内杜绝职务犯罪,这就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共享机制奠定了基础;目前多数地区都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下的职务犯罪预防领导机制,成立了反腐败领导小组,而行政机关也被纳入了反腐败体系中,行政机关有义务开展反腐败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二)从技术层面而言,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可以通过一个软件体现出来。信息收集是基础性工作,但收集回来的信息如果得不到科学规范的整理和编排,其所能发挥的作用将大打折扣。而目前的技术可以做到将预防部门收集到的关于职务犯罪预防的信息录入一个系统,进行分类管理、数据统计和分析,并将所得结果通过三级网络等形式与自侦部门共享,既保证了信息能够被有效运用,又保证了信息的保密性。
(一)从与行政机关合作角度而言,检察院是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中共中央将反腐倡廉工作提到了新的高度,更提出了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相对过去,行政机关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也希望在本系统内杜绝职务犯罪,这就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共享机制奠定了基础;目前多数地区都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下的职务犯罪预防领导机制,成立了反腐败领导小组,而行政机关也被纳入了反腐败体系中,行政机关有义务开展反腐败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二)从技术层面而言,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可以通过一个软件体现出来。信息收集是基础性工作,但收集回来的信息如果得不到科学规范的整理和编排,其所能发挥的作用将大打折扣。而目前的技术可以做到将预防部门收集到的关于职务犯罪预防的信息录入一个系统,进行分类管理、数据统计和分析,并将所得结果通过三级网络等形式与自侦部门共享,既保证了信息能够被有效运用,又保证了信息的保密性。
五、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的运行方式
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的具体运行过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检察机关与同级各家行政机关联系,通过文件形式确定建立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资料移送备案制度。具体联系方式可以通过会议或者单独接洽等确立。
(二)各家行政机关定期向检察院移送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备案。行政执法信息既包括行政处罚信息,同时也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信息。此外,对于行政机关重要部门的人员信息和岗位职能,政府性投资建设情况和政府物资采购等情况以及年度预防工作计划也应该及时报送检察院进行备案。行政行为资料移送备案制度将极大地便利检察院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三)由检察院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库”,输入移送的备案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和预测。
(四)检察院适时对行政机关移送的备案资料进行分析预测,发现问题应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并通过调研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向行政机关发布预警通报。而行政机关在收到预警通报后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反馈给检察院。检察院在收到反馈后应对行政机关的整改措施进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能够起到正面作用,切实解决问题。
(五)通过对行政处罚信息的预测和分析,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处罚行为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以防止部分行政机关“以罚代刑”,使构成犯罪的人员逃避刑事处罚。而对行政机关“以刑代罚”的渎职行为也要及时进行通报处理。
(六)通过对行政行为资料的分析,及时发现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可能构成职务犯罪的线索。对轻微的职务失职行为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通报给行政机关进行预警,对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及时将有关材料提供给监察机关。对于已经构成职务犯罪行为的线索,注意保密并及时移送检察院自侦部门进行侦查。
(七)对检察院依法查处的涉及行政执法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自侦部门侦查终结,法院作出判决后,预防部门应通过《情况反映》、《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专刊》等形式及时通报各行政执法机关。
(八)在自侦部门侦查终结后,预防部门及时总结分析该行政系统发案的原因、发案规律、发案趋势,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反馈该行政部门,要求其整改。
(九)通过与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联系制度,相互沟通情况,共同研究在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疑难案件,统一认识执法标准,保证信息共享真正取得成效。
(一)检察机关与同级各家行政机关联系,通过文件形式确定建立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资料移送备案制度。具体联系方式可以通过会议或者单独接洽等确立。
(二)各家行政机关定期向检察院移送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备案。行政执法信息既包括行政处罚信息,同时也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信息。此外,对于行政机关重要部门的人员信息和岗位职能,政府性投资建设情况和政府物资采购等情况以及年度预防工作计划也应该及时报送检察院进行备案。行政行为资料移送备案制度将极大地便利检察院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三)由检察院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库”,输入移送的备案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分析和预测。
(四)检察院适时对行政机关移送的备案资料进行分析预测,发现问题应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并通过调研报告、检察建议等形式向行政机关发布预警通报。而行政机关在收到预警通报后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将整改方案反馈给检察院。检察院在收到反馈后应对行政机关的整改措施进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能够起到正面作用,切实解决问题。
(五)通过对行政处罚信息的预测和分析,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处罚行为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以防止部分行政机关“以罚代刑”,使构成犯罪的人员逃避刑事处罚。而对行政机关“以刑代罚”的渎职行为也要及时进行通报处理。
(六)通过对行政行为资料的分析,及时发现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可能构成职务犯罪的线索。对轻微的职务失职行为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通报给行政机关进行预警,对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及时将有关材料提供给监察机关。对于已经构成职务犯罪行为的线索,注意保密并及时移送检察院自侦部门进行侦查。
(七)对检察院依法查处的涉及行政执法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在自侦部门侦查终结,法院作出判决后,预防部门应通过《情况反映》、《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专刊》等形式及时通报各行政执法机关。
(八)在自侦部门侦查终结后,预防部门及时总结分析该行政系统发案的原因、发案规律、发案趋势,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反馈该行政部门,要求其整改。
(九)通过与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联系制度,相互沟通情况,共同研究在执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疑难案件,统一认识执法标准,保证信息共享真正取得成效。
六、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过程中的难点
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如果能够建立,并依照设想有效运行,将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更具针对性,效果更加显著;有利于行政机关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帮助自侦部门发现案件线索,解决职务犯罪案件发现难的问题。但是在该共享机制建立的过程中叶存在诸多难题,要使共享机制能够建立并有效运行,必须首先解决这些难点问题:
(一)行政执法信息取得难。虽然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文件形式确立行政执法信息移送备案制度。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让行政机关定期移送执法信息也存在一定的困难,预防部门工作人员要取得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资料,往往要进行多次联系。实践中通过多次上门联系也无法完整取得行政执法信息的情况也大量存在:①一个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多样,行政职责较多,日常工作量大,要让行政机关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定期移送大量行政执法信息,将会增加行政机关的工作量。②行政执法信息,尤其是行政处罚信息,在办案完结后一段时间,往往保存在各个承办人手中,成为了完成定期移送信息工作的障碍。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而要求行政机关透明地将所有信息报送检察机关,不符合行政机关藏拙的心理,在信息收集过程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也难免会产生抵触情绪。
(二)所取得的行政执法信息数量庞大,如何保证及时输入行政执法信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例,行政机关就有几十家,涉及日常生活各个领域,而大多数行政机关都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如若定期所有行政机关能够将行政执法信息报送,就累积了大量的信息。而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往往人力有限,大量的执法信息要输入系统,给预防部门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也无法保证信息能够有效及时地录入。
(三)如果能够保证信息输入,执法信息库中将存在大量信息,如何能够及时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预测,避免浪费劳动?信息共享只是解决信息的来源,如何通过对获取的信息分类、加工、汇总和处理,从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为我所用才是最终目的。行政信息数量庞大,尤其是一些涉企行政机关,如工商、质监、环保等机关,有大量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信息,如何让有限的人力对这些信息进行及时的审核,发现职务犯罪信息、刑事犯罪信息,并适时地进行预警反馈,线索移送,使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真正发挥作用,这是建立该机制最值得研究、也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四)行政机关业务涉及面广,部分行政机关如环保、质监等部门行政行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而行政处罚中所涉及的行政法律法规也是数量庞大,很难要求预防部门人员全面掌握各个行政机关专业知识,这也是分析预测行政执法信息过程中存在的一个大的障碍。
(五)行政机关数量众多,缺乏必要的广度就不可能形成有价值的信息系统。如何保证行政信息的广度,使执法信息库中的内容能够覆盖到行政机关执法的各个方面,避免遗漏?
(六)行政信息量大,如何在技术上保证大量的信息能够有效存储,并不断更新,系统界面能够全面有效地反映出各个方面的内容也是完善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的重要问题。
(七)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的目的是为了预测和预警,在对所得的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后,如何保障预警渠道的畅通是机制建立和有效运行的必要保证。而预警渠道既包括内部与自侦部门信息传输渠道的畅通也包括外部与各个行政机关预警信息交换的畅通。
(一)行政执法信息取得难。虽然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文件形式确立行政执法信息移送备案制度。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让行政机关定期移送执法信息也存在一定的困难,预防部门工作人员要取得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资料,往往要进行多次联系。实践中通过多次上门联系也无法完整取得行政执法信息的情况也大量存在:①一个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多样,行政职责较多,日常工作量大,要让行政机关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定期移送大量行政执法信息,将会增加行政机关的工作量。②行政执法信息,尤其是行政处罚信息,在办案完结后一段时间,往往保存在各个承办人手中,成为了完成定期移送信息工作的障碍。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而要求行政机关透明地将所有信息报送检察机关,不符合行政机关藏拙的心理,在信息收集过程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也难免会产生抵触情绪。
(二)所取得的行政执法信息数量庞大,如何保证及时输入行政执法信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例,行政机关就有几十家,涉及日常生活各个领域,而大多数行政机关都有一定的行政执法权,如若定期所有行政机关能够将行政执法信息报送,就累积了大量的信息。而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往往人力有限,大量的执法信息要输入系统,给预防部门增加了巨大的工作量,也无法保证信息能够有效及时地录入。
(三)如果能够保证信息输入,执法信息库中将存在大量信息,如何能够及时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和预测,避免浪费劳动?信息共享只是解决信息的来源,如何通过对获取的信息分类、加工、汇总和处理,从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为我所用才是最终目的。行政信息数量庞大,尤其是一些涉企行政机关,如工商、质监、环保等机关,有大量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信息,如何让有限的人力对这些信息进行及时的审核,发现职务犯罪信息、刑事犯罪信息,并适时地进行预警反馈,线索移送,使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真正发挥作用,这是建立该机制最值得研究、也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四)行政机关业务涉及面广,部分行政机关如环保、质监等部门行政行为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而行政处罚中所涉及的行政法律法规也是数量庞大,很难要求预防部门人员全面掌握各个行政机关专业知识,这也是分析预测行政执法信息过程中存在的一个大的障碍。
(五)行政机关数量众多,缺乏必要的广度就不可能形成有价值的信息系统。如何保证行政信息的广度,使执法信息库中的内容能够覆盖到行政机关执法的各个方面,避免遗漏?
(六)行政信息量大,如何在技术上保证大量的信息能够有效存储,并不断更新,系统界面能够全面有效地反映出各个方面的内容也是完善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的重要问题。
(七)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的目的是为了预测和预警,在对所得的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后,如何保障预警渠道的畅通是机制建立和有效运行的必要保证。而预警渠道既包括内部与自侦部门信息传输渠道的畅通也包括外部与各个行政机关预警信息交换的畅通。
七、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的完善
建立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存在大量的难题,就需要预防部门通过不断地实践来完善机制的运行方式:
(一)针对行政执法信息的广度问题。要保证行政执法信息的广度,就要充分利用党委领导下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通过党委领导,部门合作,与行政机关相互协调,尽可能多的将行政机关纳入共享机制的平台,保证行政执法信息来源的广度。
(二)针对行政执法信息取得难的问题。首先仍然要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必要时,将行政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行政机关考核体系,以促使行政机关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做好行政执法信息移送备案工作。其次,检察机关预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避免因为移送备案资料影响行政机关日常的工作。第三,可以与行政机关建立日常联系制度,请行政机关指定专人与预防部门联系,负责移送备案工作。
(三)针对信息输入量大,行政执法信息专业性强的问题,可以在预防部门内实行专人负责制。预防部门可以采取措施,在预防部门内部进行分工。首先将行政机关按照各自职能分组,将职能较为类似或是专业较为相似的行政机关归为一类;同时将预防部门内部工作人员分组,实行专人负责制。本着业务对口和利于建库的原则进行任务分解,将庞杂的信息收集任务化整为零,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良好局面。这就要求预防部门工作人员学习相关行政机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成为专业型预防人才。而各个工作人员负责的行政机关,从行政执法资料的收集到录入到资料的分析就由专人完成,在录入过程中就是对行政执法信息进行的一次初查,也可以筛选出可能存在问题的信息进行深入分析。这样既避免了由于信息量巨大,单人输入工作量大,难以完成,又加快了信息审查的,尽量使预防工作人员能够分析收集到的信息,避免执法信息库流于形式。
(四)对于专人负责的各个部门行政执法信息,经过专人筛选审查后,如果发现存在问题,预防部门可以邀请涉及到的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自侦部门人员对信息进行进一步分析,确认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职务犯罪行为。
(五)为保证预警渠道的畅通,就要建立起信息交换的长效机制,通过固定的形式保证分析预防信息的结果能够实在地起到作用。对于与自侦部门的内部信息交流,可以通过检察机关内部的服务器系统完成,将行政执法信息库信息保存在内部的服务器中,避免了信息外泄;另外在日常工作中,预防部门可以加强与自侦部门的交流,通过内部的定期交流会等交流信息。对于与其他行政机关的信息交流预警。在日常工作中,预防部门可以主要通过预防调查、检察建议、《情况反映》、《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专刊》等形式将信息分析预测预警反馈给行政机关;另外可以通过与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剖析会议,通过剖析该系统内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发案规律、发案趋势,更进一步地与行政机关交换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建立职务犯罪预警机制。
(六)针对共享机制的技术问题,要把技术部门吸收进来,除了在网络互联上解决技术问题外,更应针对具体建库方案,以科学、规范、全面、易查为标准,设计相关程序和软件。并且要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对系统进行调整,使信息系统不断升级,成为一个动态系统,更好地帮助预防职务犯罪。
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间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的构建,将为检察机关主动发现职务犯罪信息情报提供长效性的平台,也是在反腐倡廉新形势下职务犯罪预防的必由之路。在今后一个时期内,职务犯罪预防信息预测预警机制将不断建立,并通过实践不断进行改进,从而使该机制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作者系浙江省嘉兴市安吉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
(一)针对行政执法信息的广度问题。要保证行政执法信息的广度,就要充分利用党委领导下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通过党委领导,部门合作,与行政机关相互协调,尽可能多的将行政机关纳入共享机制的平台,保证行政执法信息来源的广度。
(二)针对行政执法信息取得难的问题。首先仍然要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必要时,将行政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行政机关考核体系,以促使行政机关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做好行政执法信息移送备案工作。其次,检察机关预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避免因为移送备案资料影响行政机关日常的工作。第三,可以与行政机关建立日常联系制度,请行政机关指定专人与预防部门联系,负责移送备案工作。
(三)针对信息输入量大,行政执法信息专业性强的问题,可以在预防部门内实行专人负责制。预防部门可以采取措施,在预防部门内部进行分工。首先将行政机关按照各自职能分组,将职能较为类似或是专业较为相似的行政机关归为一类;同时将预防部门内部工作人员分组,实行专人负责制。本着业务对口和利于建库的原则进行任务分解,将庞杂的信息收集任务化整为零,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头上有指标”的良好局面。这就要求预防部门工作人员学习相关行政机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成为专业型预防人才。而各个工作人员负责的行政机关,从行政执法资料的收集到录入到资料的分析就由专人完成,在录入过程中就是对行政执法信息进行的一次初查,也可以筛选出可能存在问题的信息进行深入分析。这样既避免了由于信息量巨大,单人输入工作量大,难以完成,又加快了信息审查的,尽量使预防工作人员能够分析收集到的信息,避免执法信息库流于形式。
(四)对于专人负责的各个部门行政执法信息,经过专人筛选审查后,如果发现存在问题,预防部门可以邀请涉及到的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自侦部门人员对信息进行进一步分析,确认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职务犯罪行为。
(五)为保证预警渠道的畅通,就要建立起信息交换的长效机制,通过固定的形式保证分析预防信息的结果能够实在地起到作用。对于与自侦部门的内部信息交流,可以通过检察机关内部的服务器系统完成,将行政执法信息库信息保存在内部的服务器中,避免了信息外泄;另外在日常工作中,预防部门可以加强与自侦部门的交流,通过内部的定期交流会等交流信息。对于与其他行政机关的信息交流预警。在日常工作中,预防部门可以主要通过预防调查、检察建议、《情况反映》、《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专刊》等形式将信息分析预测预警反馈给行政机关;另外可以通过与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剖析会议,通过剖析该系统内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发案规律、发案趋势,更进一步地与行政机关交换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建立职务犯罪预警机制。
(六)针对共享机制的技术问题,要把技术部门吸收进来,除了在网络互联上解决技术问题外,更应针对具体建库方案,以科学、规范、全面、易查为标准,设计相关程序和软件。并且要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对系统进行调整,使信息系统不断升级,成为一个动态系统,更好地帮助预防职务犯罪。
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间职务犯罪预防信息共享预测预警机制的构建,将为检察机关主动发现职务犯罪信息情报提供长效性的平台,也是在反腐倡廉新形势下职务犯罪预防的必由之路。在今后一个时期内,职务犯罪预防信息预测预警机制将不断建立,并通过实践不断进行改进,从而使该机制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作者系浙江省嘉兴市安吉县人民检察院预防科)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