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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远县“六措并举”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江西安远县“六措并举”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江西省安远县纪委监察局始终把案件查办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采取六项措施,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案件查办工作,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县纪委监察局对案件查办工作高度重视,成立案件查办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重要信访件亲自批示,对重要案件亲自协调指挥,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保证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办联席会制度,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审计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体现整体效能,对涉嫌犯罪、具备移送司法机关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
    三、强化案件查办工作业务培训。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切实加强办案基本知识和法纪条规的培训,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以案代训,加强交流和研讨,探索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在案件查办工作中,严格把关、规范工作,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严格执行办案纪律,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加强办案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案件查办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准确把握案件查办工作重点。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
    六、发挥案件查办工作治本功能。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剖析研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案件查办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2010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5起,给以党纪政纪处分5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2万元,充分发挥了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收到了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江西省安远县纪委  赖立新)
【来源】 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