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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新配置领导权力 冀从源头遏制腐败

北京重新配置领导权力 冀从源头遏制腐败


  重新配置领导干部权力建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
  北京权力运行全程“留痕”设想如何实现
  ●最大限度减少腐败现象发生,就必须要牢牢把握廉洁从政的关键环节,规范权力运行。特别是从规范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权力运行入手,排查权力配置和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在新的发展阶段,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个关键”、“规范权力及其运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基础是要做好‘确权’和‘分权’”。
  11月25日,北京市召开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对如何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出明确指示,“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个关键”,重点抓好3件事情,即权力结构配置、权力运行监督和信息化防控。
  与此同时,一部全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也在会上首次公布,其中,“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紧抓规范权力运行   
  今年8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北京市观摩了一些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并出席了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自此之后,北京市的廉政动作可谓“紧锣密鼓”:
  10月10日,北京市正式颁布实施《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11月3日,北京市预防腐败局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正式揭牌,作为北京市从源头预防腐败的专职机构,标志着北京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
  而此次《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的发布,无疑是北京市深化廉政建设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又一记重拳。
  据了解,从2007年开始,北京市就在推广原崇文区试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探索运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现代的管理方法,排查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制定防控措施,防范廉政风险。4年的实践证明,这项工作对加强北京市廉政风险防控、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用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的话说:“下一步怎么搞?我们要往前走,要创新。”
  据了解,“意见”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把防治腐败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载体。”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核心就是“规范权力及其运行”。
  在“意见”发布现场,刘淇说,北京市前几年在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的过程中,主要强调对日常工作中风险点的排查,没有特别强调规范权力运行,而这一次要强调的,就是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个关键。
  对于为何要强调规范权力运行,刘淇解释说,在新的发展阶段,建设强度大、投资项目多、资金数额大等新情况给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下大力气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切实管好、用好资金,最大限度减少腐败现象发生,就必须要牢牢把握廉洁从政的关键环节,规范权力运行。特别是从规范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权力运行入手,排查权力配置和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重新配置领导权力   
  据了解,“意见”出台前,北京市多个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已经有了不少经验,其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创新的“四二三”廉政风险防控模式和“三位一体”内部监管机制,建立了具有中级法院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体系。
  据北京市二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四二三”廉政风险防控模式,首先是结合法院工作的特殊性,将审判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梳理归纳为思想道德、制度机制、权力运行和外部人情干扰四大类别,并将“外部人情干扰”作为影响法院公正审理案件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上,该院按照“收案、分案、合议、调解、判决、代执行等”权力运行流程、不同级别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外部人情干扰因素、相关制度机制4项内容为坐标,作出一个十字交叉的坐标轴,排查出不同坐标相交点上的廉政风险。然后,再根据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分级管理,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而“三位一体”则是指将法院纪检监察、审判管理和涉诉信访三项工作中发现、查找出来的问题,全部纳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由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进行评查和监督,初步实现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督。
  但是,正如刘淇所说,过去的经验更多的还在于对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理。所以,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目标:“2010年至2017年,逐步建立健全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绩效管理。”其中,将权力结构的科学配置提到了相当重要的层面。
  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叶青纯详细描述了“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的概念,即以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对分离,强化权力制约关系,逐步健全分权制约机制。具体来说,就是围绕权力过于集中的岗位和存在廉政风险的环节,逐步推进合理分权,单位内班子成员之间、部门之间科学配置权重,系统内实行权力下放、分级办理,加强岗位之间、环节之间的监督和制约。同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主要领导的权力制约,贯彻落实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其中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的单位和部门,要重点加强分权制约机制建设。
  在进行制度设计的同时,刘淇也提到,规范权力及其运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基础是做好“确权”和“分权”工作,从一个单位来讲,就要从领导干部开始、从重要的部门开始,把权力层层明确,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分类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领导干部的权力重新配置是一个重大利益调整,规范权力及其运行必须要反映出确实把这个权力进行了配置,运行确实受到了监督,这对领导干部来讲意味着重大的变革。   
  对风险点分级管理   
  对于北京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其他一些地方,也在探索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的相对分离,但多是集中在某一系统。像这样从全市的角度全面推行,并用文件的形式予以确定,北京市还是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但是,更重要的在于如何让这个“意见”真的管用、有效。
  记者注意到,“意见”发布后,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除了“三权”的相对分离外,“意见”本身在操作层面上的细化规定也颇受肯定。其中,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管理平台”被认为是一项重要的防腐措施。
  据了解,按照“意见”的设计,这个“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管理平台”将依托北京全市统一的行政监察现代化平台和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区(县)纪委监察局建立的独立监察平台,通过搭载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管理模块的方式,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依据这些风险信息,实现廉政风险评估分析、预防腐败预警处置、权力结构配置信息管理等多重功能于一体的廉政风险的信息化防控。借助信息技术的手段,让权力运行实现“痕迹化”,全程都留有记录。
  此外,“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管理平台”中的廉政风险评估分析系统,将给单位、岗位、个人建立风险档案,积累风险信息,评估分析廉政风险的存在状态和防控效果,为确定防控重点、动态提示风险、评价防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预防腐败预警处置系统则将通过发现、督办、核查、反馈、处理等环节,对风险行为做到及时预警,有效处置。
  在操作层面上,对廉政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和对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实施“项目化管理”也是“意见”的亮点之一。根据规定,风险点分级管理,即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以及危害程度,按照“高、中、低”3个等级进行评估,对不同等级的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而对重点领域、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将实施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还将借鉴“廉洁奥运”的工作模式,建立权力运行专项监督机制,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民生的领域和舆论关注热点作为防控重点,建立与司法机关、金融机构、社会调查和信息咨询机构的合作,不断完善专项监督工作机制。
  林喆认为,北京市此次出台的“意见”对其落实进行了比较细化的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关键还是要加强监督,既要确定专门的机构监督落实,同时也可以考虑制定更加细化的实施办法,建立起一套相对比较完整的监督体系。
  在信息化手段介入廉政风险防控的问题上,林喆建议,借助科技手段,除了要实现内部的信息共享外,还可以在每个单位内部设专职的评估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风险点展开评估,或者将评估工作交由专业的机构来完成,这样一方面可以达到社会监督的效果,另一方面也通过信息公开,让群众享受到廉政建设的成果。(记者李松黄洁)
 
来源: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