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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规范权力运行防控廉政风险

湖南省娄底市规范权力运行防控廉政风险
王善明

  规范权力运行、防控廉政风险是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和法治政府的保证,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湖南省娄底市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为保障,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权力监督,防控廉政风险,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加快“幸福娄底”建设步伐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市委、市政府按照“主体清晰,任务明确,考核有力”的思路,不断完善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2010 年,市委常委会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明确由市纪委书记牵头负总责。市委书记多次深入调研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并亲自动员部署、进行指导检查。市长多次组织召开推进会,对工作进行安排和督促。市委、市政府将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各项责任进行细化分解,下发责任分解方案,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强力推进、纪委组织督促、单位创新驱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时强化责任考核,出台规范权力运行绩效评估考核办法,成立专门的绩效考核组,对每个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进行考核。
  娄底市坚持“公共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行使依法、运行公开”的原则,编织了一张全面规范权力运行的防控网络。去年,重点对67 家部门、单位的行政处罚、许可、征收等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清理明确权力事项6 大类3656 项。同时,绘制1102 张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编辑《娄底市市直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依据汇编》,并逐步在社会上公开。按照“能并不串,能合不分”的原则,对行政审批等工作进行了大清理、大精减。原有行政许可事项1118 项,精简到439 项。原有年检项目98 项,精简到45 项。原有建设领域审批盖章111 项,精简到53 项。推行刚性标准,出台《娄底市规范建设项目收费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规范自由裁量权,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压缩了自由裁量的空间。出台风险防控措施,排查42 家市直单位廉政风险节点1664 个,出台风险防控措施4052 项,建立岗位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整合政务公开栏、报纸、电视台、网站,建立了全市统一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应当知晓的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等事项,都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
  为确保权力规范健康运行,娄底市切实加强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监督检查,突出廉政高风险的岗位、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任务落实难的工作,以点带面,防止权力滥用。2010 年,紧盯承担“人、财、事”管理职能的重要岗位,对市财政局预算科等17 个科长行权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今年进一步扩展范围,逐步实现对全市重要岗位监督检查全覆盖。同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财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发放等权力行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特别是今年开展了“关注民生、服务民众”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对低保、社保、医保、就业培训等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清理资金1.52 亿元,查出问题200 多个,出台3 个加强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此外,围绕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宏观调控、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并建立了“点线面”监督检查联动工作机制和“四督两问”(督查立项、督促检查、督令催办、约谈督办、问效问责)的工作落实机制。
  坚持“有权必有责、违规必追责”的原则,市委、市政府对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确保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取得实效。先后出台《娄底市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10 余项问责制度,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也参照制定了符合本地区和单位的问责细则,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问责制度体系。在工作中,根据行为危害和过错程度,科学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手段进行有效问责。对失职渎职、滥用权力的行为,绝不姑息。近三年来,全市共查处失职渎职、乱权滥权典型案件160 余件,问责470 余人。
 
来源:《中国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