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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实行“四公开” 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长春市朝阳区:实行“四公开” 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党务和居务公开是实现社区权力阳光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社区居民权益的重要保障。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从2009年开始,各社区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公开栏,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全部公开。一是集中公开。各社区统一行动,每半年对街道、社区的重大事项、政策规定、操作程序、评定结果进行一次集中公开。二是对应公开。对区、街道、社区层层衔接、相互对应的事项,由街道联系,实行三级逐级对应公开,强化群众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三是专项公开。从街道、社区工作实际出发,对公益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社区服务、社区党建、社区干部管理、公益岗位确定、财务收支、公共建设资金使用等八个方面进行专项公开,由社区党风政行风监督组负责审核公开内容、监督公开实施。四是点题公开。在社区公开栏中设立提问专栏,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可以点题要求公开,街道、社区或有关部门按群众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事项。(王爽)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