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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扎实推进“公车统管”工作

 
浦口区扎实推进“公车统管”工作 

    一是成立公车购置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公车购置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区公车购置和管理的领导。二是组建机关服务车队。除执法执勤等公车仍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外,其余保留公务车辆均由区政府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三是规范车队车辆调度使用。全区性重要会议及经贸洽谈、招商引资等重大活动用车,上级领导、单位视察及其他来访接待用车,区有关单位处理区内重特大突发事件用车,其他重要活动及特殊情况用车等,由车队负责统一安排车辆。四是加强公车购置管理。严格执行《南京市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全区各镇街、机关部门以及区属事业单位更换、新增公务用车必须经过区车管领导小组批准,由公车主管部门区政府办负责。五是加强车队管理。机关服务车队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车队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测算车辆运行成本,公务车辆因维修、过桥、过境、保险、用油等费用的支出单列,实行预决算管理,同时,对驾驶员管理、车辆使用等制定办法,落实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浦口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