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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玛依市推行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新疆克拉玛依市推行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行公务卡改革工作的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于2011年10月开始推行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克拉玛依市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成立了推行公务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建立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和督办机制,从组织和制度层面确保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在此基础上确定试点范围,把市检察院、监察局等10家单位确定为试点部门,共办理和发放公务卡316张,结算项目涉及出差、接待、办公等公务事项。2011年11月至12月,推行试点工作的10个部门共通过公务卡结算资金6万元。公务卡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行,实现了对公务消费行为点对点的监督,对于预防公职人员利用公务消费之机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的现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2年,克拉玛依市将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城市调查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开发区管委会作为第二批试点工作单位,进一步扩大推行公务卡改革的范围。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预防腐败室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