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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房屋 “养老金”在阳光下运行

 
让房屋 “养老金”在阳光下运行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素有房屋“养老金”之称,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目前,市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总规模达7.6亿元,涉及 333个小区(项目),约15万户(套)。作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监督部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为契机,以“一评五制”为抓手,以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为着眼点,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为业主当好房屋“养老金”的管家,在全省率先实施 “六公开、六规范”管理模式,确保业主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专项维修资金公开、透明、阳光运行;确保在满足正常维修需求的同时,努力实现资金保值、增值最大化。
    一、坚持管理流程公开,规范操作程序
    南通市严格按照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政府监管的原则,规范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定出台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公开资金管理权限、管理流程和管理职责;建立了专项维修资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房管、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依据职能实行集体决策;建立明细账“三审公开”制度,即初审公开、复审公开、财务审核公开;建立保值、增值制度,实行定期、活期存储和购买国债合理配置。市物业管理中心具体承担对资金的归集、使用、划转、增值等日常管理,接受房管、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二、坚持账户管理公开,规范代管机制
  “无偿监管、委托代管”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核心。为确保每一分资金取自于民、用之于民,南通市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业务管理与资金管理两分离,由房管部门委托国有商业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负责日常账户管理,资金账户接受房管部门和业主的共同监督,银行根据业主申请、监管部门审核的结果划转资金,充分保障业主对资金使用和增值收益所应享有的权益。
    三、坚持使用监管公开,规范资金支出
    为满足业主合理、高效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要求,南通市除对资金使用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外,在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监督上,房管部门负责审核和备案,业主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同时,南通市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项目抽查制度,由政府与业主代表共同参与,对维修项目的真实性、资金使用范围、项目施工情况、业主反馈意见等方面进行不定期抽查,并与物管企业诚信挂钩,纳入企业年终考核。
    四、坚持审计机构公开,规范资金审核
    为确保专项维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效益,南通市建立了使用审计审核制度,强化对工程造价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房管、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10家品牌优、信誉好、业务精且具有竣工决算审核资格的中介,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机构库,从源头上把好审核质量关。同时,南通市对专项维修资金财务审核作出详细规定,出台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事前管理办法,采用“事前申报、事中介入、事后审核”的方式,全过程参与大额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管。2009年以来,共189个项目进行了造价审核,经审核核减金额125.33万元,核减率约16%。
    五、坚持服务承诺公开,规范便民措施
    为方便业主办理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南通市建立了服务跟踪、效能公示、电话回访等工作机制,通过公示栏、电子信息屏、政务网站公布服务事项及时限,并向服务对象发放服务手册、办事指南,在窗口明示操作流程、值班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举报电话,开通24小时维修热线,对业主普遍关注的服务承诺事项,借助媒体平台及时公开。在坚持“开门办事”、接受业主评议的同时,市监察部门对窗口服务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不断优化服务途径和方式。目前,从问卷调查和电话回访反馈情况看,业主对窗口满意率达到99%以上。
    六、坚持资金信息公开,规范告知渠道
    为增强资金使用信息的公开透明,南通市在落实记账到户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四项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专项维修资金运作信息。一是网络查询。开通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网上查询业务,方便业主及时掌握专项维修资金收、支、余的最新情况。二是现场公示。市物业管理中心在200多个小区内设专栏,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三是账单告知。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寄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单,详细列出小区住宅的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四是主动通报。定期召开业主委员会代表座谈会,通报专项维修资金相关信息,接受业主监督。(驻市房管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