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纪委公布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海南省纪委公布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评分标准
近日,海南省纪委办公厅、省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海南省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试行)》,《评分标准》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进一步作了分解,实行量化考核。
在党的基层组织推行党务公开,是中央和海南省委部署的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但对于这项工作抓什么、怎么抓,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还存在比较模糊的认识。这次出台的《评分标准》细化了工作内容,明确了考核标准,对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从内容上看,《评分标准》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突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评分标准》充分考虑不同层次党组织的差异性,在检查考核内容上有所侧重,区别对待和准确把握不同层次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对市县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侧重检查考核党委(党组)重视、组织领导、保障制度、公开情况等内容;对党的基层组织,侧重检查考核组织机构、实施公开、公开形式、落实保障制度、资料归档以及公开实效等内容。二是体现检查考核的科学性。《评分标准》将市县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党务公开工作分解为4个项目15项内容,将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分解为6个项目15项内容,每项内容根据其重要程度赋予一定分值,比如,党委(党组)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扣3分,未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扣2分,等等,做到能定量的尽量定量,努力避免检查考核内容的空洞,保证检查考核结果客观、精确。三是具有检查考核的可操作性。《评分标准》本着“简单、实用、细致”的原则,在每项考核内容之后,相应描述了评分细则和检查考核方式。评分细则详细规定了扣减分数的情形和分值,简明扼要,便于操作。
海南省纪委办公厅、省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评分标准》的通知强调,各市县、省直各单位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省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市县和省直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检查考评情况将在全省进行通报。 (据海南省纪委信息)
从内容上看,《评分标准》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突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评分标准》充分考虑不同层次党组织的差异性,在检查考核内容上有所侧重,区别对待和准确把握不同层次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对市县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侧重检查考核党委(党组)重视、组织领导、保障制度、公开情况等内容;对党的基层组织,侧重检查考核组织机构、实施公开、公开形式、落实保障制度、资料归档以及公开实效等内容。二是体现检查考核的科学性。《评分标准》将市县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党务公开工作分解为4个项目15项内容,将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分解为6个项目15项内容,每项内容根据其重要程度赋予一定分值,比如,党委(党组)未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扣3分,未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扣2分,等等,做到能定量的尽量定量,努力避免检查考核内容的空洞,保证检查考核结果客观、精确。三是具有检查考核的可操作性。《评分标准》本着“简单、实用、细致”的原则,在每项考核内容之后,相应描述了评分细则和检查考核方式。评分细则详细规定了扣减分数的情形和分值,简明扼要,便于操作。
海南省纪委办公厅、省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评分标准》的通知强调,各市县、省直各单位要把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省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市县和省直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检查考评情况将在全省进行通报。 (据海南省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