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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严肃换届纪律防控廉政风险

湖北严肃换届纪律防控廉政风险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及时梳理分析违反换届纪律的信息,并视调查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其中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省委组织部日前联合出台《湖北省严肃换届纪律风险预警防控办法(试行)》,就严肃换届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湖北省开展市县换届工作,省委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鸿忠强调,必须把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一场硬仗来打,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该《办法》,加强严肃换届纪律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湖北省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提出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作为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重点,努力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由着重惩处向注重预防转变、由侧重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在严禁拉票贿选方面,重点防控三类行为,一是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关照;二是贿赂代表;三是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在严禁跑官要官方面,重点防控两种行为,采取拉关系、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湖北省要求各级党委要以严肃换届纪律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级党委领导成员要参加会议、加强指导;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组工干部要作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的公开承诺;凡是没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没有按要求作出公开承诺以及换届纪律知晓率不高的地方,不得启动换届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及时梳理分析违反换届纪律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对有关人员采取谈心疏导、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措施;对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记者 金颂 通讯员 聂汉平)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