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登封:“审计+评议+谈话”模式 突破领导干部监督难点
河南登封:“审计+评议+谈话”模式 突破领导干部监督难点
近年来,河南登封市不断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把审计结果评定等次作为干部调整交流的重要参考依据,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政履职的规范,取得了初步成效。
坚持“三审”,在强化监督重点上求突破。该市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突破原来的单一审计重点,对“一把手”调整离任、职权岗位副职和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坚持“必审”制度。一是党政正职离任必审。市委在每次启动干部调整意向前,先由组织部门进行摸底,对涉及党政“一把手”职务变动的,组织部门尽快向审计机关下达审计通知书,要求审计机关立即组织力量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并限期上报审计结果。二是职权岗位副职提任必审。对拟提拔调整的分管大额资金、项目审批等职权岗位的副职领导干部调整前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做到先审后调。三是任职三年以上必审。该市坚持对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超过三年的正职领导干部必审,每年年初,组织部门按“一把手”任职年限对领导干部进行排序,对任职时间超过三年且近三年未进行过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及时列入年度审计计划,并督促推进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
坚持“三评”,在强化监督深度上求突破。该市把审计过程向被审计单位、组织部门和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公开,实现了从基层干群到组织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的“全链条”式监督网络。一是群众评议。登封市创新并一直坚持由组织部门牵头,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工作组到每一位被审计对象单位召开审计工作进点见面会的方式,会上被审计对象要向参会人员汇报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并做出廉政承诺,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被审计对象提出要求,与会干部职工对被审计对象任期内坚持民主集中制、财务管理、编制管理和选人用人等情况进行评议。二是组织部门评价。召开组织部长办公会,会上由干部监督室负责人宣读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汇总报告,部领导成员依据分管科室以及本人了解掌握的情况,本着对每一位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进行评价。三是干部监督联席会议评定。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召集市纪委、审计局和执法机关等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按照《登封市组织部门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对每一位被审计对象的审计结果进行等次评定。根据审计对象任职期间主要经济目标完成情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严格履行廉政规定情况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按“良好”、“一般”、“差”三个等次进行评定,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当家理财的成绩,明确审计对象本人应负责任。
坚持“三谈”,在强化警示教育上求突破。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次评定后,结合被审计单位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和组织部门评价意见,为强化审计成果对领导干部执政行为的监督约束作用,对审计结果被评价为“一般”等次的领导干部由组织部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对“差”等次的领导干部由组织部门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涉及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领导干部将移交市纪委对其进行廉政谈话。近年来,登封市组织部门共对13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次评定为“一般”等次的及时进行了提醒谈话,对6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定为“差”等次的进行了诫勉谈话,有3名经审计存在轻微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领导干部移交纪检部门进行了廉政谈话。
登封市通过“审计+评价+谈话”模式,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防御,真正在领导干部头脑中架起了一道“高压线”,即增强了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当家理财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又有效防止了领导干部“带病离岗”和“带病提拔”,确保前移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关口。(张建伟)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