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意见提效能促发展
福建出台意见提效能促发展
近日,福建省出台《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
该省规定,凡省授予设区市的经济管理权限,原则上授予县(市);县级能够办理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原则上直接放权或委托给县级。鼓励县(市)政府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对经济发展、综合农业、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网上审批。
同时,福建省下大力气整治“中梗阻”,落实岗位责任制、同岗替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效能问责。(记者 陈晓声 通讯员 陈金来)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