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问责机制建设——有责必履 失责必问
广西加强问责机制建设——有责必履 失责必问
赵歧阳
赵歧阳
今年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龙江河出现大面积镉污染事件,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立即组成调查组,深入调查,及时处置。在处置龙江河突出环境事件中,因工作失职被问责处分的共有16人,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是广西加强问责机制建设的一个具体事例。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度重视问责工作,始终坚持党员干部“有责必履,失责必问”,不断创新问责载体,完善问责制度体系,严格实施问责。据统计,2009年以来广西共对452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其中厅级干部6人,县处级干部101人,乡科级干部345人。通过狠抓问责工作落实,不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执政为民、勤政廉政、依法用权的责任意识,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广西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2011年,全区生产总值历史性跨越万亿元大关,经济增长速度连续7年保持12%以上,成为西部经济增长较快的省区之一。
构建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广西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问责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主抓手,态度鲜明,措施有力。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多次强调,加强监督,坚决落实问责制,实施责任追究,这既是落实工作的要求,也是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体现,符合讲党性、树正气的时代精神。
2007年2月,自治区党委在全区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3项制度。2010年6月,自治区党委通过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办法。几年来,自治区在机关作风、保障民生、水库移民、城乡风貌、工程建设、防汛救灾、节能减排等方面颁布施行了一系列法规制度,相继制定了《自治区对“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行政过错责任人问责办法》《自治区防汛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16个专项工作问责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地方党内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主干,各部门配套制度为细则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
2010年6月,强降雨袭击广西引发灾害,汛期当前,广西立即启动问责制,对部分水库出现无人值守情况的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今年4月中旬,全州县某局工作人员不理会群众咨询事项,在岗观看网络电视,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该县纪委、监察局立即启动问责制,责成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在完善问责制度的同时,广西各级把问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明确规定对管辖范围内应该问责而没有问责的,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被问责的,年底考核时扣分,确保问责工作落实到位。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石生龙强调,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以及敷衍塞责、落实不力导致一些突出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严格执行问责制和考核机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一问到底。
自治区纪委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系,定期通报情况,完善督查机制,确保问责工作有部门抓、有专人管。2010年,自治区纪委会同公检法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2006年5月至2010年期间未结案行政案件,特别是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了检查,有力推动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
让责任意识深入人心
2009年,武鸣县对包括一名副县长在内的9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原因是政府相关人员在审批某项目的资金来源时,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导致请示44天才向上呈报。这是广西结合经济发展和优化投资软环境建设启动问责机制举措之一。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广西开展全区性的集中整治行动,促进了各个层面问责制的贯彻落实,使“有责必履,失责必问”的意识深入人心。
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广西各级结合抓“城乡清洁工程”、“治理五乱”,对96名履职不力、行动迟缓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2009年,自治区政府先后两次约谈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的6个市的市长和10个县的县长,通报批评64人次,责令防城港市、贺州市、桂平市和灵川县等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向自治区作出书面检查。2010年,自治区对开展扩大内需项目建设滞缓的23名市、县及部门领导进行约谈。2011年,自治区领导对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缓慢的2名厅局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今年,为认真汲取广西龙江河严重镉污染事件的教训,自治区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在全区部署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
在推进作风建设过程中,广西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与强化行政效能及绩效考核相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区各级共通报批评262人,组织处理179人,震慑了“懒、散、慢、庸”干部,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2009年以来,全区各级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开展公开评议机关活动,把测评的权力交给群众,扩大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覆盖面。构建“请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的平台,实行内部问责和外部监督并举,促进问责制度健康发展。
问责机制建设“三结合”
在完善问责制度、加大问责力度的同时,广西把问责机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与当前干部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起来,重点推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各部门围绕科学发展强化问责,坚持把问责贯穿到各级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落实的全过程,通过及时督查、有效问责,推动了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近年来,自治区利用土地卫片执法成果,集中整治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存在的问题,查处涉土涉矿违法违规案件2154件,追究责任281人;查处环境违法违规案件686件,追究责任178人;加强对发生安全事故和处理突发事件方面的行政问责,全区共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590 起,追究责任164人,处分158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