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研究交流

山东省莒南县围绕“四三三”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山东省莒南县围绕“四三三”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山东省莒南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健全机制,把握环节,突出重点,着力增强办案工作的综合效果。
    健全四项机制,努力提高办案水平。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健全领导机制。县委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第一负责人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协调指导大要案查办工作。县纪委由1名纪委常委分管案件工作,做到了自办案件有分管领导主抓,重大案件有主要领导包抓。二是实行目标考核,健全激励机制。积极推行了案件查办工作量化考核制度,制定出台了《莒南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查办工作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及委局机关各室,实行案件查办工作季度考核。设立了案件查办工作单项奖,调动了案件查办工作的积极性。三是严格依纪依法,健全约束机制。研究制定了《查办案件十不准》,修订完善了办案人员纪律规定,要求办案人员认真学习、准确运用党政纪条规,坚持依法办案,遵守办案纪律。四是做好分析研判,健全案管机制。突出抓好案件数据管理,每月向市纪委统计上报案件的初查、立案、结案情况,积极利用分析管理软件,认真开展案件综合分析,制订完善了案件管理制度汇编,促进案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把握三个环节,切实加大办案力度。一是把握时限要求,及时查结回复批转信访件。明确办结时限,抽调专人负责,对市纪委批转的案件,在30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结。二是把握群众诉求,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三是把握质量关口,努力提高案件查办整体水平。推行县纪委领导包案制、案件主办人负责制、“镇案县协审”等制度,有效解决了案件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确保了案件质量。
    突出三个重点,彰显办案综合效应。在严惩违纪行为的同时,该县着力抓好警示教育、案件剖析和调查研究,着力扩大办案综合效果。一是围绕办案抓警示,组织召开了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过下发通报等形式,公开案件查处结果,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目的。二是围绕办案抓剖析,严格实行“三位一体”的立体办案格局,每查处一起案件,都要认真撰写形成调查报告和剖析报告,健全完善廉政风险内控制度,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三是围绕办案抓调研。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面上共性问题,及时加大调研力度,深刻剖析问题症结,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及时弥补了诱发案件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山东省莒南县纪委 严家敏)
【来源】 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