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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率先实现地级市预防腐败机构全覆盖

广东率先实现地级市预防腐败机构全覆盖


  截至8月7日,广东全省19个地级市成立了预防腐败局,副省级市中广州也成立了预防腐败局,在中国内地率先实现地级市预防腐败机构全覆盖。
  2012年1月举行的中共广东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积极探索建立省市两级预防腐败机构”,广东各地遂开始积极筹建预防腐败局。3月2日,珠海市预防腐败局成立,成为广东省成立的第一个专门预防腐败机构。
  在此后的5个月左右时间内,广东各地预防腐败局接踵成立,中共广东省纪委书记黄先耀为多地预防腐败局成立揭牌。8月4日至7日,梅州、潮州、汕尾三市预防腐败局密集揭牌,至此,全省19个地级市均成立了预防腐败局。
  据悉,预防腐败机构成立后将在整合预防腐败资源、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腐败高风险分析识别机制和反映腐败现状的指标体系,协调指导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等方面发挥作用。
  黄先耀称,只有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才能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才能保证政令畅通,实现科学发展。广东将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做好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改善投资环境、树立良好形象。(记者 索有为)
来源: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