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当前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湖南省桂阳县纪委
一是当前开展工程招投标存在业主规避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及地区封锁、少数领导干部和权力部门违法干预工程招投标等突出问题。由于项目审批部门的权限有分工,业主为规避招标将大的项目拆分为几个,将工程直接发包,少数业主与投标人串通,搞明招暗定,虚假招标;施工企业出卖资质,允许他人挂靠参与招投标,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围标;少数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现象普遍存在;目前少数地区仍然存在招标监管和招标代理两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情况,他们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职责交叉,岗位不明确,存在地区垄断现象,这种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妨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影响了工程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存在随意改变招标方式等问题。我国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而目前很多招标单位以抢进度、降低费用为由,往往把应公开招标的项目改为邀请招标,其目的除了简化一些招标程序外,主要是为自主选择投标人,以便从招投标活动和工程建设中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利益。
三是少报多建,规避招投标等现象时有发生。为了逃避检查监督,有的招标单位采取少报多建的方式,只将建设工程其中一部分进行招标,其他部分不通过招标而直接指定施工单位,自主确定发包价格。为了回避公开招标,有的单位将一个规模不大、技术并不复杂的工程分解为若干个部分分别招标,再以工程投资额度小为由,将公开招标改为邀请招标,简化了招投标程序。
四是背离招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按照规定,中标人确定后,应在中标通知发出30日内,与中标单位订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招标文件应作为合同的重点组成部分。合同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合同价格应当符合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并严格控制在批复的投资计划和初步设计方案内,不得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另行订立其他协议。但在施工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有的招标单位将招投标成果搁置一边,随意变更和调整招投标确定的施工内容,而采取固定价款(采用的是中标价)加调整价的方式将调整变更部分另行计价,致使实际合同结算价比中标价超出很多。还有些单位不按招投标文件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组织施工,在未充分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报批的情况下,采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手段,扩大建设规模,提高修建标准,增加投资额,造成了投资超计划,造价管理失控。
建议:一要继续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一是有形建筑市场必须与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脱钩,不能与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搞“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二是有形建筑市场不得与任何招标代理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三是有形建筑市场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四是严格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收费行为。 二要强化工程招投标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建议国家出台政策,将工程招标监督执法机构纳入由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条件的应纳入公务员编制序列。要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对于监督执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或徇私枉法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除。三要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有关部门要建立建筑市场企业状况、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项目管理三大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目前,建筑市场企业状况和专业技术人员两大数据库基本数据已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工程项目管理数据库则主要由地方负责建立,建设部将逐步使其实现全国联网,实现监管信息资源的互享。 四要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建设工程招标机构是专业技术很强的机构,除了熟悉招投标法规和工程建设相关法规外,还必须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技术力量,具备相应的资质,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应占评标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以满足技术、经济方面的科学评审要求。五要严肃招投标纪律,规范招投标行为。建设单位组织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招投标,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投资计划将工程全部纳入招投标范围。全部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招投标法规实行公开招标,不得采取邀请招标、议标等方式。确定或推荐中标人应优先采取不低于成本的最低价法。施工合同的订立,不得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约定的施工内容和结算价格。凡是采取化整为零或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投标,泄露招投标活动有关情况和资料,相互串通骗取中标,限制和排斥其他人投标的,以及在招投标活动中行贿受贿、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六要协调运作,强化监管。招投标管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共同实施对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要健全招投标审批、备案、检查、处罚机制。招投标管理机构要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特别是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底编制、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及时纠正招投标活动不规范和违法行为。纪委、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据湖南省桂阳县纪委信息)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