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行贿行为呈现出“五大”特点
当前行贿行为呈现出“五大”特点
在办案实践中, 我们发现当前行贿行为呈现出以下“五大”特点:一是行贿金额增大。分析近年来查办的贿赂案件,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涉案金额巨大,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如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案件,行贿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向其行贿人民币1.08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单笔行贿即高达8250万元人民币。这说明,行贿人为了攫取更大的利益,不惜重金大肆行贿,行贿金额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二是行贿范围宽泛。从发案领域看,行贿行为不仅存在于金融信贷、土地开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而且逐步渗透至教育、文化、医药、组织人事等领域,呈现出向多层次、多领域发展蔓延的态势。从行贿主体看,单位行贿和个人行贿同时存在,除私营企业经营者、个体业主之外,个别国有企业、行政部门的行贿行为也屡见不鲜,这种现象在一些基层单位比较突出。从资金来源看,用公款行贿、用受贿财物行贿、用非法所得行贿越来越多。三是行贿手段隐蔽。行贿人为达到目的,以各种名义,打着公开、合法的旗号大兴贿赂之实,隐蔽性、欺瞒性、侵蚀性更强。有的行贿人借逢年过节、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子女上学、住院之机,以“人情随往”的形式赠送大额礼金、礼品;有的以购房优惠、促销让利、打折回扣等手段,变相行贿;有的走所谓“夫人路线”、“子女路线”、“秘书路线”,曲线行贿。四是行贿内容多样。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通过研究当权者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拉拢腐蚀党员干部,行贿内容更加多样化。有的直接赠送大额资金;有的送黄金珠宝、名车豪宅、古玩字画等各种实物;有的提供免费旅游、盛宴豪赌、股票期权以及美色贿赂。五是贿赂关系稳定。为谋取长期稳定的非法利益,很多行贿人不再满足谋求一时之利,而是通过“细水长流”的感情投资,或邀请吃饭、娱乐休闲,或资助当权者子女出国留学、创业融资,通过运用种种手段寻求与受贿者建立长期、稳定的“朋友”关系,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埋下伏笔。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