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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纪工委的定位

关于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纪工委的定位  

     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11年湖南省新田县在全市率先成立四个纪工委。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开局和明显的成效。如:加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了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监督主体强化,监督合力增加等等。但在具体的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值得探讨和完善。如如何把握角色定位、职能定位和工作定位,着力解决纪工委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确保纪工委高效健康运行尤为重要和必要。 
    一、正确把握角色定位,澄清思想认识,着力解决纪工委“是什么”的问题
    角色就是一种身份,体现社会的一种认同度和认可度,能否正确定位,直接关系到纪工委的形象,直接影响纪工委工作开展的内外部环境和生存空间。关于纪工委的角色定位要从四个层面来把握。 
    1.纪工委在县委、县政府中的角色定位。新田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在省市机构设置从严从紧的情况下,明文规定纪工委为参照正科级管理单位,享有同等正科级单位的待遇,给编制、给人员、给专门的办公场地、给经费保障,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全县纪工委的威信和地位。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投入很好地保障了纪工委的工作需要。
 
    2.纪工委在县纪委机关中的角色定位。纪工委是县纪委的派出机关。一要发挥好纪工委的建议权。纪工委书记因体制的因素不能参与县纪委对纪工委的决策,不能参与县纪委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方面的决策,但可以有建议权,可以列席县纪委常委会。二要落实好纪工委的知情权。纪工委可以传阅上级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文件。三要保护好纪工委的适度自主权。纪工委是纪委这个大家庭的一员,纪工委的干部在思想上工作上要与纪委合拍合节、同心同向,不能偏离和游离于纪委的视线外开展工作,这是原则问题,必须始终坚持。管理既要体现整体合力,也要给纪工委以宽松的工作环境。
 
    3.纪工委自身的角色定位。一要摆正位置。一方面,要坚决服从县纪委的领导和各室的指导,围绕县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坚决维护县纪委的权威,自觉做到不越权、不越位、不越界,维护和保持好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要注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所联系单位既要服好务、又要把好关。二要提升能力。提升监督能力。要通过参与所联系单位内的重要工作、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履行对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职责,提高监督工作水平。提升协调能力。围绕组织协调的目标和任务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工作,实现由被动协调向主动协调转变,由简单协调向综合协调转变,由程序性协调向机制制度协调转变。提升创新能力。要结合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和所联系单位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加强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注重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针对性,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工作创新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执纪能力。要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做到熟练掌握党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办案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工作制度,不断总结分析案件产生的原因和规律,不断提高办案本领。 
    二、正确把握职能定位,明确方向重点,着力解决好纪工委“干什么”的问题 
    当前,在职能的定位上有必要走出两种误区。
    一要走出单纯界定纪工委职能的误区。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实行现统一管理是纪检监察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必然触及纪委内部本身,纪工委职能的界定有必要与纪委机关各室职能的调整同向进行。目前,纪工委的职能划定比较原则,和纪委各室很多职能交叉重叠,不利于工作的开展。要对纪委各职能室的职能进行梳理,把思想教育、制度防范、督促检查和服务把关等基础性常规性日常性的工作从纪委各室中剥离出来,下移到各纪工委负责,职能室负责宏观统筹、综合汇总后,向领导汇报,并按程序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这样既可使纪工委的工作职能具有针对性,又可使纪委机关各职能室强化对纪工委业务的指导性,同时也可使纪委机关各职能室从日常繁重的事务中腾出人手,集中精力抓办大案要案。 
    二要走出纪工委的工作重心在查办案件上的误区。在抓好查办案件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事前事中监督、抓实思想教育、制度防范、督促检查和服务把关。 
    三、正确把握工作定位,突出运转协调,着力解决纪工委“怎么干”的问题 
    如何才能更有效地对所联系单位进行真正的监督,纪工委要在坚持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监权不揽权的前提下,结合各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纪工委工作高效协调运转。 
    1.出台工作规程。明确纪工委监督内容、方式方法、程序流程、责任追究等。只有出台可操作性、实用性、针对性强的规章制度,才能使被监督单位抓工作落实和汇报工作有章可循,纪工委对单位的监督才能有据可依。 
    2.规范运行机制。一是建立日常工作报告制。主要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精神、重大改革方案、重要政策出台情况,全局性工作和年度重要工作安排、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等。涉及重大事项及突发性事件随时报告。报告要体现主动性、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二是建立列席会议制。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议题的党委(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等会议,要提前向纪工委、监察分局预告,纪工委、监察分局派人列席。三是建立巡视督察制。根据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计划,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定巡视工作方案,并按巡视工作方案开展巡视工作,检查、测评、考核所辖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建立专项监察制。针对日常工作报告和巡视督查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且较为严重的,以及市纪委监察局部署的不同时期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问题或某一时期出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较为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检查。五是建立问责追责制。针对党员干部工作中出现的失职失责、渎职犯罪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建立协调机制。主要处理好三种关系。一是处理好纪检监察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必须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谋划和组织。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必须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二是处理好监督与参与、协助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辖单位履行监督职责,要在尊重理解中监督,在沟通协调中监督,在参与服务中监督。要做到尽职不失职,参与不干预,建议不插手。同时,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是部门领导班子集体,“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纪工委监察分局则履行检查指导、组织协调职责。三是处理好纪工委与纪委、纪工委与纪委机关各室的关系,促进工作运转协调。 
    4.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方法的创新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的落实。今年,新田县第二纪工委针对纪工委难真正融入和深入所联系单位进行监督的现状,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在所联系单位全面推行推动落实工作月报制,取得了较好成效。推动落实工作月报制的实施将列席单位会议、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反馈、定期和不定期通报、责任追究等结合起来,使监督成为常态,较好地化解了难深入难监督的问题,走出了工作困境。(作者:湖南省新田县第二纪工委 欧志成)    
   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